根据涉事车辆录音,司机张某法和乘客高某之间就“车辆不按导航行驶”有过简短交流和分歧,但未有明显争执等异常情况。经调查,公安机关未发现网约车司机张某法涉嫌刑事犯罪或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该网约车驾驶员的行为违反《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交通部门将依法依规对网约车司机和首汽约车平台进行处理。
随后,首汽约车21日下午再次发表致歉声明,表示将更加严格司机行驶路线规则,避免由于偏航、临时改变路线等使乘客产生误解;未来将重点加强司机沟通方式上的培训;强化提示乘客行程分享、一键报警等安全中心各项功能的使用。
6月2日下午4时许,杭州的高女士在打车途中,因为司机两度更改路线,并企图搭讪,“遭遇人身安全问题不得已而跳车”,导致左臂骨折,全身大面积擦伤,引发社会关注。6月19日下午,首汽约车发布说明回应表示,经调查,承接此订单的系为合规驾驶员、合规网约车,司机此前未有恶性投诉记录。在驾车途中某路段,司机未按照导航音所提示转弯,而是按照新开通的路线行驶。在乘客跳车前,录音中并未显示司乘二人存在争执、或乘客有责令司机跳车等迹象,并未出现“司机搭讪”等内容。首汽对于司乘沟通不畅引发乘客误解,进而导致乘客跳车受伤表示歉意,在案件调查期间,将垫付该乘客医疗费用。
对于这一回应,事件当事人高女士发声称,首汽约车“在声明中多处捏造‘事实’,且诱导舆论”,并罗列了5个方面的不符之处,表示将继续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事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处置组调查组。调查组通报称,经查,6月12日16时08分,首汽约车平台注册司机张某法接到订单,行程从富阳区银湖街道勤丰村某小区至杭州富阳区万达广场。期间,因司机两次未按导航行驶,让乘客高某产生了恐慌心理。数秒后,当车辆行驶至银湖街道金桥北路延伸段200米处时,高某从行进车辆的后排开门下车倒地受伤。司机张某法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停车报警。
依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员在从事网约出租车服务过程中,应当根据网络平台规划线路或者乘客意愿选择合理路线,不得绕道行驶。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绕道行驶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据介绍,联合调查处置组已责成首汽约车平台全面配合医院及家属,对伤者进行及时医疗救治。联合调查处置组已敦促涉事首汽约车平台落实承运人责任,推动各方沟通协商,尽快达成共识。
此前,货拉拉女子跳车事件依然历历在目,这是又一起涉及司机偏航问题的跳车事件。一个月前,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8家成员单位曾对滴滴出行、首汽约车、货拉拉、快狗打车等10家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公司进行联合约谈,要求各平台公司针对外界集中反映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抽成比例高、分配机制不公开透明、随意调整计价规则,以及互联网货运平台垄断货运信息、恶意压低运价、随意上涨会员费等问题展开整改,完善投诉机制,坚守安全稳定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