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什么叫案底。所谓案底就是违法或者犯罪后留下的档案记录,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有前科。这种案底的表现形式为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因什么行为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第多少条多少款依法应当构成什么罪名,被判处哪种或哪几种刑法,是否具有从轻、减轻或者加重处罚的情节,以及服刑期间有没有再次犯罪,是否有过缓刑、假释或者是否有符合减刑的条件,共减刑几次,减刑间隔期限,实际执行刑期以及刑满释放的时间等记录。
大多数人都知道触发刑法多少多少条,那么刑事处罚肯定是要记录在案的。那么行政处罚也会留案底吗。答案是会的,但是也不会看要怎么理解这个案底。如果被行政拘留过,会被录入公安系统中,在临检和身份核验中会显示曾经被行政处罚过,部分地区会计入征信系统。但是这种案底的目的就是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有效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记录的人的合法权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这种案底并不是很可怕,一般正常生活没有影响,部分工作可能有影响。
第二个问题,之前受到了刑罚,但是被判处缓刑会不会有案底。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缓刑不等于免于刑事处罚,缓刑的大白话就是只定罪不判刑,但是缓刑犯确实是被判处过一定刑罚的,虽然宣告暂缓执行,但却保留着执行的可能性。就此基础我们可以得知,缓刑代表已经有了犯罪记录,是有案底的。
案底可以消除吗?
很遗憾,不可以!
案底本身是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前科如实报告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虽然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很久。但上述前科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但是全国两会已经就《关于建立前科消灭制度的提案》这个问题展开讨论,因此不排除未来可能会有消除案底的可能性!
那么有了案底就一定会影响子女公务员考试吗?
其实,政审环节也不尽然全是,但是有三种情况是会影响子女的
1、参与过民族宗教、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且被判刑或劳动教养情况的。
2、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情况的。
3、有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是其他非法组织成员情况的。
某些特殊的岗位可能更为严格,例如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保密工作的公务员岗位。另外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对上述的情况举个具体的例子来方便说明
1、子女从小就有一个公务员的梦,于是学习成绩优异,公务员考试的时候综合成绩第一,但是政审时发现他的父母曾经参加过传销邪教组织,并且作为组织者被判入狱,虽然已经服刑结束,但仍旧不能通过政审。
2、和上面情况类似,也是一位成绩优异的同学,综合排名同样是前列,但在政审的时候,父亲因为很高兴大排筵席,宴会上酒喝多了和他人产生口角大打出手,对方受重伤住院,父亲涉嫌故意伤害被捕,犯罪事实尚未查清,因此也是不能通关政审。
3、比起上述情况,这种情况算是有点“冤”了,他的亲戚在他很小的时因贩毒被判处死刑或者是死缓表现良好减为无期徒刑正在服刑,而他在报考公检法机关时也因此政审不合格。
如果是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等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如今亲属又在服刑的,哪怕笔试面试都第一,但也会有可能在政审环节中发现问题,最后被拒绝录取。但是如果以上的岗位并不在你的报考范围之内,你报考的只是普通的公务员岗位或者是社区管理人员这种岗位的话,而且你直系亲属的服刑期已经结束了,在这种情况下是不用考虑有没有留案底这种情况,是不太会影响考生政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