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尊严不容挑战
执法权威不容亵渎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分宜警方坚持“零容忍”
对于任何威胁、辱骂殴打民警等
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从严处理
案例一:2021年12月24日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查处酒驾时,袁某涉嫌饮酒驾车拒不配合民警核实身份信息和配合酒精测试,并威胁民警说“你如果扣了我的证(驾驶证)我就打死你去”。事后经检测,袁某属于饮酒后驾驶车辆。经询问,袁某对其饮酒驾车和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供认不讳。袁某因酒驾被暂扣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罚款1500元,阻碍执行职务被处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二:2022年1月24日0时左右,在我县一足浴店内,宋某、黄某醉酒后无故殴打工作人员致伤。随后,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口头传唤宋某、黄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期间,宋某用手指着民警辱骂,民警多次警告后依旧不停的辱骂,其行为涉嫌阻碍民警执法。
同日,黄某因寻衅滋事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宋某因寻衅滋事和阻碍执行职务合并处行政拘留二十日。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讲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宜公安提醒您:警权不可侵,侵权必追究。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敬畏法律,配合警察执法,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分宜公安
编辑:曾亚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