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李长需
2019年7月2日中午,在山西太原贞爱妇产医院的病房里,兰叶欣穿上衣服,走到三宝的身旁,泪水模糊中看了他最后一眼。三宝安静地睡着,不哭不闹,乖乖的样子,像极了他的哥哥二宝。
这时候,病房里走进来两个人,兰叶欣意识到,她们就是今天要抱走三宝的人。她不忍离别,“哭得可难受”,但被丈夫刘光中(化名)拖出了病房,向外走去。
当走到医院后门的时候,她的整个身体瘫软下去。她后悔了,想返回病房要回三宝,但被丈夫刘光中扛进了汽车。她丈夫说:“你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就不要再回头了。”之后的一年多中,“再回头”成了她生活的主题。
三宝是兰叶欣的第三个儿子,为保住老公刘光中的公职身份,他们忍痛把三宝送人。但之后的日子里,兰叶欣“良心难安”,找回孩子的念头日夜疯长,尤其是老公对她两次家暴之后,这种念头彻底爆发了。
为了找回孩子,兰叶欣像个侦探,通过蛛丝马迹找到当年的抱养人;她还公开实名举报交警丈夫为保工作弃养第三胎并家暴,逼迫丈夫共同面对;她还报了案,交代了自己以5.1万“卖掉”孩子的事实。
但3月12日,警方通告称,她与丈夫的冲突是“肢体冲突”,孩子的送养问题是“民事诉讼事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她无法获悉孩子及收养人的户口信息,如何诉讼?8月19日,她起诉了抱养孩子的“中间人”,被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上诉后,11月9日,二审法院太原市中院裁定,维持原裁定。
她“卖掉”的孩子,还能不能要回来?
为保工作,将三胎儿子送人,换来5.1万元的“营养费”
三宝的到来,悄无声息。直到六个多月的时候,兰叶欣才发现,自己怀孕了。正在哺乳二宝,身材本来就因为哺乳期还没有恢复,也没有任何妊娠反应,连呕吐都没有,“说起来可笑,都怀过两个孩子了还这么晚才感知到”。
瞒了一个多月,兰叶欣才给丈夫刘光中说。之所以如此,她解释说,怕两人吵架,也有点舍不得打掉。
已经是两个男孩的母亲,且大宝只有三岁,二宝只有一岁半。这个孩子要不要?兰叶欣说,论经济能力,夫妻两人的收入都不低,双方父母的条件也不差,多养活一个孩子没问题。
唯一的问题,就是丈夫刘光中的公职身份:他原来是一名基层高速交警,现借调到省公安厅,正处于事业的关键期。但如果违反政策生下第三胎,就可能面临处分,甚至被开除。
直到7个多月后,兰叶欣才将怀孕的事儿告诉了丈夫。但丈夫的意见是,若是女孩,留下;若是男孩,做掉;但后来检查是男孩,都八个多月了,没法做了。
孩子长到36周,还不足月,就被提前剖出了。去医院生孩子,是偷偷摸摸进行的,不敢用真实身份,怕被查出来。花200元办了假身份证,先去了太原现代女子医院,被识破而拒收;后来通过关系,住进太原贞爱女子医院,用的还是假材料,出院时才改过来。
6月27日,三宝来到这个世上,5.8斤,比二宝小了一圈。在住院的5天时间内,兰叶欣说,她天天哭,因为她听到流言,说她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生下的孩子却是个私生子。有此流言,是因为“老公都没有正大光明地来看过”,连照顾她的月嫂就曾问她,那个躲在一旁的男人是你哥哥还是弟弟。
最纠结的是,丈夫给她出了道难题:把三宝留下还是送人?如果她把三宝留下,他会把大宝、二宝全部带走,她不用见了。
“我母亲曾求过他,说这个孩子可千万别给别人,你要是害怕影响你的工作,她可以找一个远一点的地方自己租房养着他,但我老公死活都不同意。”兰叶欣说。
丢不下年幼的大宝、二宝,兰叶欣最终同意将三宝送人。很快,医院的一位工作人员联系了收养人,并在她出院那天,抱走了三宝。
兰叶欣事后得知,收养人给了5.1万的“营养费”,“是小姨谈的”。这5.1万,她老公拿走了3万;剩下的2.1万,在她母亲那里。
两次家暴之后因举报而寻找孩子
孩子虽然送了人,但夫妻双方的矛盾,并没有解决。
兰叶欣说,出院那天,两人便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主要原因就是丈夫怀疑孩子不是他的,她要求做DNA鉴定,并表示孩子不再送人了之后,才停止争吵。
2019年8月19日下午,发生口角之后,丈夫刘光中抢她的手机看遭到拒绝后,对她实施了家暴,“打得浑身都是伤”,“我产后恢复,毫无还手之力”。
兰叶欣说,生完孩子之后,丈夫便一直怀疑三宝不是他的,还一直怀疑她在外边有人。“我真恨不得这个孩子不是他的!”
兰叶欣报了警,也验了伤,但她说,丈夫刘光中“打感情牌”,说会影响到他及孩子,她选择了原谅,“连谅解书”都没有。
这次“家暴”之后的2020年的5月份,两人在街上发生肢体冲突,
兰叶欣胳膊被拉拽出了青紫色。她想起第一次“家暴”时的情形,便决定与丈夫分道扬镳,并找回三宝自己养。
后因丈夫公考考入省审计厅,怕影响其政审,一直拖到10月份二人尚未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她又两次谈到离婚之后找孩子的事情,对方都是同意后又反悔。
这激怒了她。2020年11月18日,她开始在微博上举报李光中弃养第三胎并家暴。李光中看到后很害怕,便打电话让她赶紧去找孩子,并让交代抱养人说是“寄养”而非“弃养”。因为如果单位查出来是“弃养”,问题就严重了。
从“下来了”判断出抱养人是晋北人
这便有了她的第一次寻子之行。
寻找三宝,并不知道收养人的详细信息。与抱养人接触的兰叶欣的母亲及其小姨,只知道抱养人是山西的,是一所中学的英语教师,她和老公结婚多年没有生育。
但兰叶欣早已通过自己的“手段”查到抱养人的信息了。她说,出院两个多月之后的9月份,有一天在单位值班时,兰叶欣忽然有了想追查抱养人信息的冲动。
她记得刚出病房时,听到抱养人在给人打电话时说了一句他们“下来了”。“下来了”可能就是“下太原”的意思。在山西,晋北的人说去太原为“下太原”。由此可判断,抱养人是晋北地区的人。
离开医院前,她曾到医院前门、后门都查看了车辆的车牌号,发现都是晋A的牌照,因此这些车都是太原市的车。由此她判断抱养人肯定是太原市辖区的人。
太原市辖区的人能说“下来了”的,只能是来自古交市和娄烦县两地的人。那这人又是“中学英语老师”,用这些关键词一搜索,发现了一个女老师,跟自己打过照面的抱养人很像,点其链接发现她是古交一中的周建华(化名)。经母亲辨认,周确是抱养人。
2020年11月23日,兰叶欣在古交市找到了周建华,告诉她此行的目的,就是先跟她通个气儿:他们生三胎的事情,被她老公的单位知道了,因为涉及到弃养问题,问题较严重。所以若有人来调查,只说是寄养在你这儿了。对方答应了,并说孩子很聪明,他们都很喜欢。
随后,和周建华一起去抱养孩子的周的小姨阴女士,还给兰叶欣发了一个18秒的孩子的视频。
兰叶欣其实想跟对方提出要回孩子的问题,但第一次见面就贸然提,显然不合适。先处处关系,或有机会。但见面的第二天第三天,对方提出了签订收养协议的要求,遭到了兰叶欣的拒绝。
2020年12月底,兰叶欣再跟周建华及其小姨联系时,发现二人已将她拉黑。她就在12月底和2021年1月份又两次去了古交县去找周建华,从周的邻居等处了解到,周建华自己有儿子,且已经上了大学,也从未见其再抚养过小孩子,家中也没有小孩子生活的任何痕迹。
公开举报丈夫生三胎并家暴
那么,孩子去了哪里?是否被她转卖?兰叶欣有点慌了,便在2021年1月底向太原市公安局110报了警,将孩子为什么送人、收了多少钱、怎么找的等情况都毫无隐瞒地讲了出来。
“电话打了1小时40分钟。”兰叶欣说,后来该案被分到了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小井峪刑警队。当天小井峪刑警队就让她过去接受调查,并称该案涉及到买卖男婴。
她当时曾向警方表示,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自己不管涉及到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她都愿意承担。她也愿意自首接受惩罚,但希望把孩子找回来。
过完年,她打电话询问调查进展时,办案民警说已经调查清楚了,孩子挺好的,你不用往回要了。并称该案没有达到立案标准,所以没有立案。她要求开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但至今没要到。
对于兰叶欣所反映的报警及不予立案的情况,11月30日,负责该案的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公安分局小井峪刑警队何队长表示,其个人不能接受采访,记者应到分局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说。
兰叶欣说,正因未立案,2月28日,她再次拨打110,举报自己买卖男婴,但因重复报警,警方未予受理。无奈,当天她便以视频的形式,实名公开举报交警丈夫刘光中生下三胎并家暴的事实,并引起媒体的关注。
兰叶欣说,之所以实名公开举报,也是无奈之举。因为2020年11月18日她在微博举报之后,丈夫的单位曾来调查过,她按老公所教的“寄养”说法予以回答,但很快意识到按此说法将很难找回孩子,便又如实做了反映。后来她丈夫的单位反馈称其丈夫不承认孩子是他的,需要她拿出DNA鉴定才能对他做出处分。她找不到孩子,无法拿出DNA鉴定,便只好举报他。
兰叶欣说,以前她顾及得太多,但经过这一年多的时间,她发现孩子成了她心中永远扎着的一根刺,让她一直良心难安。丈夫一直在孩子问题上遮遮掩掩,她索性捅破窗户纸,让丈夫公开面对。“我宁愿对不起100个刘光中也不愿再对不起孩子了。”
针对兰叶欣所说的上述问题,2021年11月30日下午,记者数次致电其丈夫刘光中,其电话皆无人接听。记者向其发去核实相关内容的采访请求,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获得回应。
此前的2月28日,刘光中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兰叶欣网上所反映的问题,只是一个单方面的说法,有不实的地方,作为一个公职人员,他不想回应。兰想通过网络举报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不可取的。
他还表示,孩子是兰叶欣和她的家人送出去的。至于兰反映他对孩子身份存疑问题,他没有正面回应,只是表示事情的真相已经给单位汇报,不希望媒体来炒作。
孩子已经上了户口,但无法查找到户主
兰叶欣说,针对她的举报,3月12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公安分局发布了对外通报,认为她丈夫的家暴是“肢体冲突”;孩子送养问题是“民事诉讼事项”,“警方已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生养并瞒报三胎问题、收取5.1万“营业费”等问题都提到了。记者从该通报中看到了兰叶欣所说内容。
兰叶欣说,到了6月份,相关单位告知她,对其丈夫做出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的处分。但她更关心的是孩子的问题。
兰叶欣说,在媒体关注后且通告未出来前,她用母亲的电话给周建华打过电话。周在电话中说,孩子在她一个亲戚那儿,她们把孩子转手是她们的不对,现在事情闹得这么大,她们已经做好把孩子还回去的准备了。但通告出来后,周及其小姨阴女士再也联系不上。
11月30日,就兰叶欣所说情况,记者数次拨打周建华及其小姨阴女士电话予以核实,均无人接听。
兰叶欣说,3月2日,警方曾找其询问过她的诉求。她说了两点,其中一点就是帮助找回孩子。但办案民警告诉他,不要往回找了,人家生活得很好,人家的户口也上了。
她听到户口也上了,脑子一下子就炸了:没有出生证,也没有收养协议,户口是怎么上的?在哪里上的?但没有得到答案。
后来她又询问丈夫单位的相关人员,得到的答复称刚开始是违法上的,但又注销了,后来又合法给上了。至于在哪里上的户口,依旧没有得到答复。
不知道孩子的户口上在哪儿,就无法查出收养者是谁,兰叶欣也就没法提起民事诉讼。
想来想去,她认为孩子的户口上在古交市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在6月底,她打了古交市110。经该市110核查,孩子的户口并没有上在古交市,而是上在了娄烦县的城关派出所。
7月2日,她赶到娄烦县城关派出所寻求帮助,但得到的答复是上了又删了,并拒绝了她的查看。7月3日,她打了娄烦县公安局110,称有人拿着假材料违规给孩子上了户口,要求进行调查,并做了相关笔录。但次日,被告知不予立案调查。
从其收到的《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上可看到,其报警反映的事项,“经调查未发现有违法事实,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调查处理”。
11月20日,娄烦县城关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证实,在系统中确实查到了兰叶欣的报警信息,但当时所兰所反映的问题市局已经调查并已经向兰叶欣反馈。至于是否出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需要跟办案民警联系。
起诉“中间人”送还孩子,法院不予立案
无法获知孩子及其养父母的户口信息,那就意味着她无法提起对其养父母的民事诉讼。无奈之下,8月19,兰叶欣只得将抱走孩子的“中间人”周建华及其小姨阴女士起诉至古交市人民法院,要求归还孩子的抚养权。
但古交市人民法院告知兰叶欣称,“原告主体不完整,要求夫妻二人共同起诉要求归还抚养权”。她只得去找丈夫刘光中协商,但刘光中表示“不愿与她统一意见,让其自行起诉”。
因此,兰叶欣将周建华、阴女士和丈夫刘光中一起列为被告,要求判决被告周建华、阴女士配合交出孩子与被告刘光中进行亲子鉴定确定亲子关系等。
《山西省古交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称,经古交市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兰叶欣起诉称其与刘光中于2019年6月27日生育一子并共同将孩子送养,现兰叶欣起诉要求收养人归还孩子,因孩子系兰叶欣与刘光中共同送养,故应由兰叶欣与刘光中一并主张权利,现兰叶欣向古交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规定,裁定对其起诉不予受理。
兰叶欣对此裁定并不服气,她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她认为,原审法院对本案的认定事实错误。被上诉人周建华、阴女士与上诉人之间未签署合法的收养手续,被上诉人的行为属于违反《收养法》有关规定的收养行为,属于非法收养。此外,她还认为,原告是否是夫妻二人并不能成为本案的立案关键;上诉人为亲生母亲,即使一人也有权利要求追还孩子及抚养权。
11月19日,兰叶欣收到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该院认为,兰叶欣的核心诉求是收养人归还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自愿且双方共同送养。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诉人兰叶欣提起本案诉讼,尚不具备人民法院受理的条件,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正确,应予维持。因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兰叶欣对此颇为无奈。她说,这次诉讼很别扭。她的律师朋友就曾告诉过她:首先告的人就不对,周建华和阴女士只是中间人,她们现在对孩子并不具备控制权;其次被送养的孩子的到底是谁,因没身份证号及出生证明,她无法说清楚孩子的主体是什么。
兰叶欣认为,这不应该是一个民事案件,因牵涉到金钱问题,应是刑事案件。她曾以给抱养的孩子上户口为名,拨打了太原市八九个基层派出所户籍科的电话进行咨询,当对方得知她没有出生证明、没有收养协议且涉及金钱问题时,都称她违法了。
“我不会放弃的,为了三宝,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兰叶欣说,她已从原单位辞职,去了挣钱更多的保险行业,她也准备在离婚后至少10年之内,不再考虑个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