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网购时,是不是遇到过货不对版、不发货、质量较差等问题,每次想维权又不知道具体该找谁?很烦心。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又来了。今天小编教大家三步维权大法。
第一步,定性质,确定网购商品的性质。
一般商品的类型分为:生鲜商品、食品、电子产品、一般商品、定做商品等等。
为什么要给商品分类型呢?
因为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如果买之前,不了解商品能否七天无理由退换,想当然的认为可以退换,那么很可能后期退换不了,带来经济损失。
1.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律依据
根据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2.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步,定对象,确定维权的对象。
维权的对象,即究竟向谁提出维权。
大家在生活中有没有遇到维权被踢皮球,找商家,商家让你找厂家;找厂家,让你找商家;找平台又让你找商家,如此循环。
一般来说,如果商品是购买来的,那么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就形成了商品买卖合同(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这个合同的基本义务,就是如无特殊约定,商家交付的商品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商品(标准有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标准,此处不展开讲解),据此消费者购买了不合格商品可以主张商家的违约责任。
同时,即便不是购买的商品,如果造成消费者损失,也可向商家和厂家主张侵权责任。
第三步,定平台,确定维权的平台。
如果靠私力救济无效,跟厂家、商家反复协商无果。
可以尝试公力救济:
1.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拨打12315;
2.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可以向该厂家的行业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举报
4.还可以向平台投诉或者向新闻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