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吉林省纪委监委对长春市、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中16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履职不力等问题处理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原党组书记、主任(局长)高玉堂对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重视不够,对市卫健委存在的防控准备不充分、组织调度不顺畅、指导督导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高玉堂被免去职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春市九台区卫生健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中宝对疫情防控形势预判不足,在九台区出现疫情时,未对学校继续集中授课提出防范和管控意见,未对密接人群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导致九台一中发生疫情传播。高中宝被免去职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长春市九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家伟对疫情防控形势认识不足、研判不够,在九台区出现疫情的情况下,未提出有效防范和管控意见,致使九台一中发生疫情传播。汪家伟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胡秉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吉林经开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严重短板漏洞,落实属地责任不力,作风不严不实,对辖区内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和吉林市第十八中学出现严重聚集性疫情暴发问题。胡秉吉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吉林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伟光对疫情防控工作麻痹大意,监督检查缺位,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疫情在学校内大范围传播。杨伟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外,吉林省纪委监委还通报了其他11人被处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