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建设这十年:持续为群众幸福生活添彩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伟大变革】

刚刚过去的清明假期,除了郊游踏青,很多人选择打卡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所,在文化“慢生活”中享受幸福时光、感受岁月静好。

有人说,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如今,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人越来越多。对很多人而言,文化已由生活的“调味品”变成精神的“必需品”。

面对人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旺盛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面向基层,重心下移,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不断丰富优质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可以说,现在群众身边的公共文化设施越来越多、服务越来越好,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得到提升。

设施建到家门口:文化空间遍布城乡社区

窗明几净,满室幽香。一排排书架整齐地立在墙边,书架上摆满了文学、历史、教育、种植技术等书籍。原木色书桌旁的软椅上,几个学生捧着书,沉浸在阅读的乐趣中。隔壁是儿童游戏室,木马、积木等玩具应有尽有,玩耍中的孩子不时发出开心的笑声。在棋牌室,老人们悠然自得地下象棋、打扑克。如果想唱歌,还有音响设备;想锻炼身体,有乒乓球台和跑步机。这里是江西省龙南市渡江镇新埠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是新埠村村民的精神家园,也是全国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不断健全的一个缩影。

广大城乡基层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末梢,既是重点领域,也有薄弱环节。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不足,公共文化服务面临难以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文化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建设基层中心作为一项重点改革任务。

近年来,各地结合决胜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加快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特别是一些中西部省份,在历史欠账较多、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拿出真金白银推进改革。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已建成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7万多个,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实践中,各地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促进基层文化设施科学布局、优化功能和长效管理,涌现出浙江“文化礼堂”、甘肃“乡村大舞台”、湖南攸县“门前三小”(小广场、小书屋、小讲堂)、山东“农村文化大院”等各具特色的基层文化空间。

城里有的咱也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面推进

“村里来了戏剧团,家家户户像过年。”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北斗村村民杨孝刚这样形容过去村民对文艺演出的那种“稀罕劲儿”。

近两年,村民们的那种“稀罕劲儿”渐渐淡了。不是村民们“口味”变刁钻了,而是村里的文化活动越来越多,曾经的“文化大餐”已成为村民们的“家常饭”。

这可不是吹牛。2011年以来,中国交响乐团几乎每年都要到北斗村演出,还帮村里组建了一支“农民管乐队”。这支“农民管乐队”不仅经常在当地举办演出活动,还把“田园交响曲”演到了国家大剧院。村民们自豪地说:“城里有的文化活动咱也有了。”

在重庆,像北斗村“农民管乐队”这样的文艺队伍,已达近2000支,全市农村实现“周周有节目、月月有演出、季季有活动”。

扶持北斗村这样的村子加强自身文化造血功能,是国家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一个缩影,而推动区域间、城乡间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的更重要举措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建设。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其中,《意见》对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做了全面部署。

截至2020年12月,全国省、市、县三级普遍制定了实施标准或服务目录。一些地方结合当地需要,推出更加精准的实施标准,如安徽省马鞍山市制定包含8个方面600多项具体指标的实施标准;四川省成都市制定《城市社区十五分钟生活圈公共文化设施配置标准》《农村公共文化精准服务导则》。

“综观当今世界,将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标准化、清单化、法律化,为中国独有,鲜明地体现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优势,贡献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中国方案。”北京大学教授、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专家委员会委员李国新说。

房前屋后遍地开花:总分馆制打通优质文化资源下沉通道

如果你生活在大城市,可能遇到过这样的烦恼:到图书馆借还书需穿越大半个城市,时间成本高。如果你在农村,到城里图书馆借还书,时间成本同样也不会小。

可不可以让图书多“跑腿”,让读者少“跑路”?图书馆总分馆制改革由此应运而生。浙江省温州市的“城市书房”是图书馆总分馆制改革的一个样板。以各级中心图书馆为依托,温州建设大量覆盖商圈、工厂、社区、乡村的图书阅读和借阅空间——“城市书房”,图书可在不同“城市书房”间通借通还。如今,市民借书还书,基本上步行不出15分钟。

文化馆总分馆制改革跟图书馆类似。上海市嘉定区文化馆是上海首家实施文化馆“总分馆制”改革的单位,从2016年10月起,构建以嘉定区文化馆为总馆、以街镇文体中心为分馆、以村居文化活动室为延伸服务点的垂直体系,并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群众文化服务模式。近年来,嘉定区文化馆总馆及各分馆联手举办百姓大舞台、百姓大展台、百姓梦想秀等丰富多彩、贴近民生的文化活动,并深入村、镇、社区巡演巡展,让优质文化资源流动起来,形成一道流动的“文化风景线”。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负责人介绍,从规模看,截至2021年10月,全国约有94%的县(市、区)建成了文化馆的总分馆制,分馆数量3.2万个,93%的县(市、区)建成图书馆的总分馆制,分馆数量4.9万个;从效果看,总分馆制改革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与需求侧的有效对接,并且通过因地制宜在商业中心、社区学校、机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处设立特色分馆,开展“嵌入式”“数字化”服务,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实现了设施和服务“房前屋后遍地开花”。

服务效能正在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扎实开展

有些图书蒙了一层灰尘却无人借阅,有的场馆一年到头办不了几场活动,有些文化活动公众不愿意参加……这些公共文化服务中常见的“痛点”,说明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还有待提升。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专家委员会委员巫志南指出,公共文化机构在长期运行中难免会形成机构的自身利益,如得不到有效制约,机构就可能不断放大自身利益,以致减少、淡化甚至忽视公共利益,降低服务水平。

为激发公共文化机构内部活力,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能,2017年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在市(地)级以上规模较大的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机构。

截至2020年12月,全国已有406家公共图书馆、394家文化馆、1051家博物馆(含507家非国有博物馆)和95家美术馆进行试点探索。比如,黑龙江省图书馆、山东省济南市文化馆、苏州博物馆等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重点在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法人自主权、规范管理运行等方面进行探索,特别是在理事会审议“三重一大”事项时,注重听取外部理事意见,有效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了供需对接机制,推动了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本报记者 韩业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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