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6日,县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未成年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4日晚,初中学生王某乙驾驶一辆二轮电动摩托车在县城泗水路因逆行与相对方向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刮碰,导致两车轻微受损,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分宜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王某乙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张某受伤后到医院住院治疗,而王某乙的父母分文未付。因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未果,2022年3月26日,原告张某将被告王某乙及其父母王某、乔某诉至法院,要求三名被告共同赔偿原告交通事故各项损失共计46000元,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经查,被告王某乙系未成年人,父母均在外省工作,与外公同住。承办法官考虑到王某乙的父母因疫情不便回分宜,且起诉之前的调解也一直由其外公负责,于是决定先联系原告及被告王某乙的外公进行电话调解,暂不进行保全。经过多次电话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王某乙的外公代三名被告当庭给付原告交通事故赔偿款现金16500元,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双方现场握手言和,案件至此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