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行业依法经营规范化标准化
快递公司接单:
快递公司应记录用户姓名、取件地址、联系方式、快递种类、快件品名、快件目的地等相关信息。和客户约定取件时间,若不能提供快递服务,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用户。
快递员上门取件:
快递公司接单后应立即通知快递员取件,快递员应统一穿着具有快递公司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或胸卡携带必备的快递运单,快递封装用品和计量器具等。在2小时内(有约定的除外)上门取件。取件后应及时将快件送交快递营业场所或者快件处理场所。
客户自行在营业场所收寄:
客户自行到快递营业点寄件时,快递公司应该为用户提供基本的用品用具,并告知服务范围,服务时限,服务费用,物品禁止和限制寄递的相关规定。
快递员开箱验视:
快递员应要求用户如实告知快件内件的种类和性质。对用户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公司应该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验视时应该,检查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邮寄的物品。交寄物品是否与快递单上所填内容相符。快递员发现禁止寄递物品,应拒收并向寄件人说明原因。发现限寄物品,应告知寄件人处理方法及附加费用。经过快递员验视,快递员仍不能确定安全性的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
快递实名登记:
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快递企业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业务合同条款。快递企业应当提示寄件人如实填写快递运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并核对有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准确标注快件的重量。快递企业应当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寄件人拒不如实填写快递运单、拒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快递企业不予收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