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动 ,又称六七工会暴动和香港五月风暴,当时参与及支持者称它为反英抗暴。
1966年3月17日,港府同意天星小轮加价五分,当时普遍市民对此不满,市民上街游行,最后演变成骚乱事件。天星小轮骚乱暴露了我国香港长期潜伏的社会矛盾。 显示当时香港社会内正积累不少的不安情绪,特别是青年人对政府的不满。
二战后,我国香港市民生活艰难,但直至1960年以前,港府几乎没有提供任何社会福利。 1966年时澳门发生了“一二三事件”。1966年12月,澳门发生一件警民冲突事件,引发澳门人民到澳督府示威,要求警方道歉下台。澳葡政府出动军警镇压,导致十多人死亡,百多人受伤。1967年1月初,澳门工人发动罢市,葡萄牙政府最后屈服,接受工人的要求,并一度提出即时交还澳门。香港的工人到澳门祝贺,同时学习澳门工人的斗争经验。
1967年5月,位于九龙新蒲岗的新浦岗造花厂发生劳资纠纷。1967年5月6日,我国香港的工人展开对抗英国殖民地的暴动。包围厂房的工人与前来的警察发生冲突,21名工人被警方逮捕,多名工人受伤,工会代表前往警署亦被扣押。次日,工人与其他支持者上街集会示威,警方释放催泪弹及木弹驱散示威者,拘捕127人。当晚政府宣布所有警员取消休假,九龙宵禁。
5月16日,香港的工人组织宣布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简称斗委会,由工联会理事长杨光出任主任。斗委会随即以“反英抗暴”为口号,联合团体数百人,前往港督府示威游行,并在港督府门外张贴大字报。之后香港九龙各地陆续有集会和示威,参加者除工人外,亦有学生及其他群众。巴士、电车、煤气公司、天星小轮等亦开始出现定时罢工。5月21日,暴动蔓延至中环。22日,示威者与警察发生流血冲突,167人被捕。
1967年12月中,周恩来总理联系香港的工人组织,停止炸弹风潮,六七暴动亦告终结。据统计,历时7个月的六七暴动,造成最少51人死亡,当中包括11名警察,一名英军拆弹专家及一名消防员,802人受伤,包括200名警察,1936人被检控。暴动期间共发现8074个怀疑炸弹,以及1167个真炸弹。六七暴动算是香港发展的分水岭,间接促使当时的殖民政府改善施政。
这次暴动本质上是香港人民对英国殖民统治下的压迫的抗争。一次次的抗争,经历了血与火的残酷,最终争取到了港英政府统治政策的改善。香港殖民地政府研究暴动成因后,察觉到需要适量调整过时的管治策略。政府透过主动关心及改善一般市民民生,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同时缓和市民不安情绪及与政府的对立。政府在暴动结束后一年,即1968年着手修改劳工法例,大幅加强对工人的保障。进行首次地方行政改革,于1968年成立民政处(即今日的民政事务总署)。暴动亦间接催生了香港在七十年代在教育、医疗、廉政、房屋等各方面的改革。
67年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