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张女士名誉权纠纷一案一审宣判。
记者从特斯拉方面获悉,该案案号为(2021)沪0118民初17510号,原告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被告为张女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于5月30日下午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女士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各项损失合计172275元。
张女士系特斯拉车主,也是2021年4月19日“上海车展事件”的当事人,事发当天,张女士在上海车展维权时爬上车顶,引起舆论风波。
判决书显示,上海青浦法院认为:该案中,张女士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案涉车辆确实存在刹车失灵这一故障,其在庭审中亦明确承认实施案涉行为时主张的刹车失灵系其主观判断,特斯拉一方从未承认该事实。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女士亦不申请对案涉车辆是否存在刹车失灵进行司法鉴定,故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理应由张女士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此外,根据公安机关的认定,案涉交通事故成因,系案外人驾驶案涉车辆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故负事故全责。因此,张女士在无任何客观依据证明案涉车辆存在刹车失灵的情形下,贸然实施的案涉行为,构成诽谤行为。张女士认为其行为不构成诽谤行为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表示,张女士在明知无确凿依据的情形下,向公众发表言论时非但未注意用词客观中肯,反而刻意选择上海车展媒体日至特斯拉展台区域,事先制作并身着印有“刹车失灵”字样的T恤,爬上展车车顶大喊“特斯拉刹车失灵”,刻意借助现场媒体迅速广泛传播该未经求实的信息,其言行明显具有贬损特斯拉上海公司名誉的主观故意和过错。张女士提出其不具有主观过错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故而,上海青浦法院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与封士明名誉权纠纷案,今日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并宣判。5月30日下午,从特斯拉方面获悉,封士明起诉特斯拉名誉权纠纷一案,法院驳回其全部诉求;特斯拉起诉封士明名誉权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封士明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特斯拉25万元。
对此,封士明在微博发文表示:“两个案子都输了。今天会整理出案情分享。”据悉,封士明是一位资深汽车达人和汽车博主。
2021年4月19日,上海车展首日,两名特斯拉车主西安李女士和河南张女士身穿“刹车失灵”字样服装,在特斯拉展台维权,其中一名车主还站到车顶。这两名车主均称,驾驶其购买的特斯拉车辆发生事故,原因是“刹车失灵”。
当时这一事件引发高度关注。当天,河南张女士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行政拘留,西安李女士被处以行政警告。
此前,特斯拉车顶维权“二号人物”西安李女士也遭遇败诉。
据南方都市报2023年11月22日报道,记者从特斯拉方面获悉,近日,特斯拉诉上海车展事件西安女车主名誉权侵权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西安李女士名誉侵权责任成立,须向特斯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2000元。
据红星新闻11月22日报道,当事人西安李女士表示,这其实是二审判决,一审早在2021年12月就作出判决,结果为李女士胜诉,之所以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未对外公布以及上海车展后删除微博,是因为受到相关压力选择了不发声。对于二审特斯拉胜诉的结果,李女士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但会保留申请再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