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2:19·南方都市报
客观来说,由于卖房大都采取的是预售制,即便规划、建设的水平再高,房子的实际面积也很难与合同上的预测面积完全一致,误差难以避免。也正是如此,购房合同中一般都会对“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进行约定。而通行处理原则是:套内建筑误差比绝对值在3%及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所谓据实结算,说得通俗一点那就是“多退少补”,这也是公平交易本来该有的样子。
涉事的开发商辩称“微小面积误差不退补”,这真的是行业惯例吗?为此,我特意查阅了自己的购房合同,并请一些朋友查阅了他们的购房合同,发现其中都没有“误差比在0.6%以内不退不补”条款。如此看来,“微小面积误差不退补乃交易惯例”不过是开发商单方面的说辞而已,更像是他们为了更好地夹带私货、牟取私利而设置的一套话术。
退一步来讲,即便“有误差不退补”真的是交易惯例,也由于显失公平,理当被废除。这一条款看起来不偏不倚,但其实更有利于开发商:他们可以盈亏占补、整体平衡,但对单个业主来说,亏了就是亏了,沾光只存在于理论上。案例中,涉事小区1800多套房子无一例外地“小”了,而且又妙到毫巅控制在0.6%的误差内,这样的巧合很难不让人怀疑其中存在猫腻。
房产证上的面积是由专业测绘公司实测得来的,虽然不可能绝对准确,但是误差必须严格控制。而目前测绘行业对不同测绘公司允许的误差分三个等级:一级是0.26%,二级是0.6%,三级是1.4%。资质等级越高的测绘企业,误差控制要求就越严。如今,涉事开发商交付的房子误差恰好控制在0.6%以内,是否属于合理利用规则牟利?如此一来,测绘公司既不会面临被降级乃至吊销资质的风险,而借助“不退”条款打辅助,每位业主无端多付四五千,一个小区开发商就凭空多收了八九百万,真是好响的算盘。
由于购房者相比开发商在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开发商容易与测绘企业勾结,对于面积差异的处理,购房合同看起来有不少利于业主的规定:多退少补的大原则下,若房子大了,买受人只需补交3%以内的房款,3%以上部分无需补交。若房子小了,3%以内的部分开发商全退,对超出3%以上的部分,则必须2倍于购买价返还购房者。可即便如此,一些开发商还是绞尽脑汁玩花样,一再破坏公平交易的规则和底线。
业主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不能任由开发商设置的不公平条款来攫取。实事求是、多退少补理应成为案例处置的一个基本原则,而事件背后,开发商与测绘企业有无暗通款曲、利益输送等情形,也必须查个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