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花儿不要采,偏偏有人就是不信邪!
近日云南宣威一男子何某某,路过某小区的绿化带时,对绿化带里几棵开的千娇百媚的月季花一见钟情。
压抑不住内心的狂热之火,何某某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娇艳的花儿。
趁着月黑风高,四下无人何某某将绿化带里的八棵价值不菲的月季挖走了,然后连夜奔赴四十公里将花儿带回家中,种在了自家的院子里。
本以为自己做的神不知鬼不觉,谁知当地民警手眼通天,很快就锁定了盗窃花儿的何某某,并将他捉拿归案了!
经有关部门鉴定,何某某偷挖的8棵月季价值2560元。
于是,当地警方依法将他刑事拘留了,并表示这已经是最轻的处罚了!
网友怎么说:
2860元,有零有整,这钱怎么算的呢?
这个定价明显高了,这不是坑人吗!这就是小错重罚,小窃固然可耻,但也不能判刑啊。
我记得私人物品被盗,没有超过三千不立案啊!
结语
因为几株花,就将自己送进了大牢里,给自己留下案底,也是没谁了!
俗语有云,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不要采还是得时刻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