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女儿随母亲生活,父亲支付抚养费至其18周岁。女儿考上大学后经济压力增大,要求父亲继续支付学费及抚养费,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江苏邳州市人民法院日前公布该案案情,法院最终驳回女儿提出的由父亲继续支付抚养费、教育费等诉求。(据7月4日澎湃新闻报道)
法官说法
这起案件的判决不难预测,小马已经成年,要求父亲继续支付学费及抚养费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被驳回理所当然。这件事引发热议,就在情、理、法三个层面。在法律层面,结果毋庸置疑。但在情和理的层面,却有可探讨之处。
法官表示,马某与小马的血脉联系、亲情关系并不因婚姻的解除而消散,马某虽不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但在小马步入大学这一人生重要阶段,仍应从亲情角度多加考虑,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助其早日自立。
有网友认为,法官说得很实在。
一般来说,孩子考上大学,家里高兴都来不及,学习生活费用,乃至高档学习用品的购置,都是由家长支付。马某和小马双方闹得这么僵,甚至闹上法庭,除了马某存在资金压力之外,不排除有感情的原因。
不必讳言,父母婚姻状况的改变,对孩子的负面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孩子往往只能和父母中的一方生活,难免和另一方有所疏离,这样导致双方感情基础较为薄弱,甚至不乏孩子由此产生怨恨心理。
法官的说法要值得重视,因为这不仅是一起法律问题。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给出结论,但仍然化解不了这个家庭面临的问题,法官只能从情和理的角度出发,给出一些建议。
如果说,马某能顾及亲情,多少资助一点给女儿,表达女儿考上大学的喜悦之情,在女儿成人后依然搭把手,多少能缓和双方关系。如果真的是资金问题无法承担,也应该坦诚相待,争取小马的谅解。同时,小马也要知道,独立自强才会有美好的人生,父亲支付了这么多年的抚养费,这个贡献不要因为自己输了官司而忘记,更不要为此产生对立情绪。
人是感情动物,感情有来有往才是健康的状态,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父母抚养孩子的行为,既是法律规定,也是人情伦理的要求。但法律只能谈法律,很难去干涉他人感情方面的具体事务,这就需要每个人能从道德和社会情理的层面出发,来处理亲情关系,保持亲情和谐健康的状态。
无论如何,不管法院怎么判决,但是涉及亲情,还是需要双方理性沟通,坦诚以待,从感情的角度出发,妥善解决分歧,以维护亲情为原则。双方不要因为法院的判决而闹翻。毕竟,血缘关系不仅斩不断,背后同样还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小马今后还有赡养马某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