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名词,课后服务。我一直弄不明白,什么叫课后服务?为什么要有课后服务?为什么有人赞成?为什么有人要反对?
课后服务,顾名思义,应该是学生放学后,老师帮助家长教育、辅导、管理学生的份外工作。
既然是老师的份外工作,家长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由于这个课后服务是有关主管部门认可或确定的,收费标准及服务时长应该由政府确定,不应该由学校随意确定。
课后服务不是每一个家长都有需求,这个课后服务应该是学生及家长自愿申请的,是家长请求的。为什么会有人要反对呢?
问题出在哪呢?本人有一个肤浅的分析与认识,供大家批评指正。
课后,什么时间算课后?
有的学校下午四点多钟放学,有的五点多钟放学。家长大多在上班,无法接孩子回家,或孩子回家没人管理。但也有不少家庭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以接孩子回家,有的也可以管教孩子,有的却无能为力。所以,产生了一个社会需求,孩子需要托管,需要学习辅导。于是,托管服务应运而生。可是,社会托管鱼龙混珠,存在许多问题,政府要求学校托管服务,延时服务,课后服务。政府出面规范课后服务,顺应民意,顺应时代要求。本应是正确之举,为什么有人反对呢?不高兴呢?
是因为课后服务变了味,变成了学校捞钱,变成了老师补课,变成了加班加点搞延时学习了。
一、放学时间为什么要四点多?五点多?放学时间不可以六点钟吗?
二、为什么不让家长自愿选择课后服务?为什么要强迫被自愿?你在课后服务时间讲课,评讲作业,不愿来的学生家长也要逼迫学生来了嘛。
三、既然课后已经在学校完成了作业,为什么回家还有大量作业?
四、如果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少,收入少。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多,收入多。自然希望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越多越好,这样不可避免地强迫被自愿。有的学校收费高,有的收费低。有的老师收入高,有的老师收入低。极度不公平。所以,收费的标准,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报酬应该由政府确定。收费多少与老师报酬不应该挂钩。建议收费归财政,老师报酬由财政支付。这样,可以避免家长攀比,避免老师攀比,避免学校无关人员攀比,避免有关领导不劳而获。
五、过去许多学校周末补课,现在改为课后服务了。换汤不换药,只不过是顺应新时代的名词要求。照常收费,而且还合理合法,因为那是课后服务费,那是学生家长自愿的,家长要求的。不信,去查家委会的账或会议记录。
课后服务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实施“双减”政策的重要举措。课后服务应遵循“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由他们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加强指导,经常性地检查各学校的课后服务是否规范,是否变了味,是否走了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