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持商业建筑面积、层数应进行多方案比选,在满足规划指标的情况下,降低购物中心层数,如层数不超过四层,争取在认定为多层建筑,减少消防所需面积,从提高物业净收入,和收入支出比率的维度,确定商业的合理规模。社区配套商业面积在3W方左右;区域型商业面积10W方左右。
2、自持商业用地的建筑密度应不小于50%。且绿化率应不高于20%,建议控制5%-15%之间。
3、总平布置原则,不宜在购物中心上方布置塔楼或者板楼,如必须布置,不宜多余2座塔(板)楼,宜布置在动线尽端或冷区。
4、商业动线对于单一动线,得铺率为57.5;对于环形动线,得铺率为55.5。车库配建应为1辆/百平米,非人防车位单车位指标≥37㎡/辆车,含人防时单车位指标≥40㎡/辆车,此项指标不含商业专属设备用房及非机动车库面积。设备机房面积控制商业建面6%左右。其他按照规范设计。
5、当单一动线时,宜平均进深55m-75m;当环形动线时,宜平均进深110m-200m;当平均进深75-110m时,应论证两种动线的优劣。动线长度宜控制在280-400m之间。店铺线与铺内柱边间距不小于400mm,预留设置消火栓箱的空间。
6、首层层高为6m(净高4.2m),二层及以上层均按层高5.4米(净高3.6米)设计。地下一层如设超市,层高5.7米,如不设超市,层高5.4米,货运通道净高3.6米;地下二层,非人防层停车库高3.7米,净高2.2米(主通道做到2.4m净高);自持商业不应使用机械车位。
7、主力店的宜布置在动线的最不利点(如:最远端、最高层等),实现客流带动作用,拉动周边店铺的商业价值。通常情况下,超市布置在地下(B1或B2);影院布置在顶层。
8、公交站点服务半径300米,如公交未覆盖项目,需沟通加设公交站点。购物中心应(宜)考虑城市公共交通泊接站点,宜沿购物中心的长边设港湾式公共交通停靠站(不设停靠站隔离带)。站点与项目开口距离宜大于30米,建议设在项目开口下游位置。
9、与地铁部门沟通,尽量争取到合理的接口数量、位置等。争取地上构筑物共建。城市中远期地铁规划在商场附近设站时,在设计中必须考虑连通地铁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