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受理条件,不动产继承过户的费用

国土资源部5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对不动产登记进行规范。在新的操作规范中,也对继承房产的不动产登记流程、申请材料和受理条件进行规定。那么,不动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动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1、全部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检查重点:

(1)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实;

(2)当事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属实;

(3)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有无其他继承人;

(4)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事实是否属实;

(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6)申请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个人所有等。

2、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审查、受理。经查验或询问,符合本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

4、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会发函给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相关情况。

5、公示。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6、不动产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受理条件,不动产继承过户的费用

二、不动产登记受理条件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6、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动产继承过户的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房产继承首先需要公证,再根据房屋面积,房屋价值等计算不动产继承费用,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和房屋赠与比较起来而言,费用可以说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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