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抚孩子并让他情绪恢复平静之后,让他把当时的经过详细地记录下来,并且问问以前是不是有类似情形,如果有,也一并记录下来。如果孩子遭到了身体上的暴力攻击,去医院就诊后,请院方开具诊断书。另外,孩子平时写的日记或涂鸦文字,施害学生发来的恐吓短信、MSN内容、恶意留言等,都要进行截图和保存。另外,访问可提供旁证的同学时,要做好录音,尽量请对方写份陈述书。遇到这种事,旁观孩子很有可能前后表述不一,所以要尽可能早点找他们沟通交流。
等到所有可靠的证据都收集妥当之后,再去和老师沟通,请校方出面帮忙解决,最后再去找施害学生的父母。面对确凿的证据,对方就不太可能再狡辩而乖乖认错。因此,搜集证据时,哪怕是小小的细节也不应放过,将来万一闹上法庭,这些都奖成为有力的证据。
校园欺凌会被开除吗
对于学生出现了这样情况经学校屡次告诫不改的,就会进行惩戒,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就会开除。
学生之间发生的不涉及违法犯罪的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成立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学校学生欺凌综治委”),对学生欺凌事件进行认定和处置,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学生欺凌综治委应吸纳学生代表参加。
学校处置学生欺凌事件应由学校学生欺凌综治委认定欺凌行为。学校一般应在学校学生欺凌综治委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作出处理决定;学生欺凌事件情况复杂需要延长处理时间的,由学校学生欺凌综治委负责人提出,经校长批准可以延长10日。
学校可以根据欺凌者实施欺凌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对欺凌者采取一种或多种相适应的惩戒方式,如对欺凌者给予批评;责令欺凌者向被欺凌者当面赔礼道歉,取得被欺凌者谅解;责令欺凌者在监护人陪同下在学校写检讨书,并由监护人签字;训诫;纪律处分等。其中,对于未8周岁的学生不给予纪律处分,可以给予口头批评教育,帮助改正错误。
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教育学校进行教育。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的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公安机关为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对于严重欺凌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涉及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对于严重欺凌者给予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