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时的重要文件,需要确保其合法有效、真实意愿表示和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可能会导致后续纠纷。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应该认真阅读和理解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
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双方需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双方必须是真实意愿表示,即自愿离婚;此外,离婚协议内容也需合法有效,协议中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
离婚协议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是离婚登记前,夫妻双方为保证离婚协议的履行,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
1. 离婚协议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达成,并在离婚登记前签订。
2. 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明确、简洁,不能存在欺诈、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对方达成协议。
3.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4. 如果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冲突,或者违反公序良俗,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5. 夫妻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后,应当依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登记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协议内容,确保协议的真实、合法和有效。
离婚协议是离婚登记前的重要文件,双方需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双方必须是真实意愿表示,离婚协议内容需合法有效,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同时,离婚协议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达成,并在离婚登记前签订。如果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公序良俗,则该部分内容无效。夫妻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后,应当依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