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是指一个或多个少数民族在其聚居地方依法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划分三级行政地位的主要依据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口的多少、区域面积的大小。同时,中国还在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了1173个民族乡,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补充形式。
自治州,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地级市、地区、盟相同,属地级行政区,由省、自治区管辖,是中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设立的地级民族自治地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享受较高的自我管理权力,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州州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中国共计30个自治州。最早成立的是1950年成立的西康省藏族自治州州(现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情歌诞生的地方
有的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如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有的以多个民族联合建立,如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主要分布在中国西北、西南,东北和湖南湖北也有少量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