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本来没打算去说这个话题,可是今天偶尔看到了小戴美女局长的一些新闻,心里有些触动,跟大家分享和讨论一下。
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公职人员因为作风或者经济问题被曝光,随后的处分中难免存在免职和撤职的字眼。不过,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小古也不是内行,不过也查询了一些知识点,才搞清楚两者的区别。不学不知道,一学吓一跳,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可不是一点半点。
1.两者在性质上,差距很大
撤职是一种行政处分,也就是说公职人员如果出现作风等问题,违反了公职人员相关规定,严重程度达不到犯罪,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一般根据程度,会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等处分。一旦这个人被撤职了,会影响他的级别待遇等。通俗点说,他的职务肯定是没有了,他的公务员级别(或者俗称品级)也会降低,相应的工资待遇也会受影响。
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不属于处分范畴。直白点说,免职就是不再担任这个职务了,其它的没有什么影响。有的官员任期满了,调到其他机关任职,也会先免职再任职。有的官员该退休了,也会免职。这不是一种处分?
2.两者在后果上有很大区别
上面也说到了,撤职不仅撤掉了他的官位,一般还会降低他的品级,而且在处分期他不能再晋级或者晋升,处分决定还会进入他的人事档案,永远伴随他、不离不弃。
而免职,仅仅免去了他现在的职务,一般不动他的品级,当然也不会影响他的待遇,更不会影响他的晋级和晋升。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大家会发现,某某因为什么事被免职了,过阵子又复出去别的部门任职了,东山再起并不稀奇。
小古觉得,公职人员,尤其是手握权力的父母官,如果生活作风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错误,应当按规定给予处理,这样才能警示其他人,切勿不疼不痒的“打板子”,不让的话,起不到应有的警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