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央产房是什么意思
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是指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房改为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所属机构为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等。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一般情况下,央产房是可以上市进行交易的,但是不能随便上市进行交易,需要经过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的审批,审批通过以后就可以上市进行交易,否则是不能上市进行交易的。
二、央产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性质区别。
央产房和商品房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商品房由房地产企业开发并向社会公开销售的房产,央产房是中央机关开发并分配给中央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房。
2、上市交易区别。
央产房和商品房在上市交易方面也存在差别。央产房需要办理上市手续才能交易,普通的已购公房(非央产)需要向原单位确认是否同意出售或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商品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税费方面已购公房和央产房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央产房可以赠与或继承吗?
央产房可以赠与或继承,只不过在办理手续时比普通的商品房限制条件要多一些。
央产房赠与规定是:
1、已售公房的赠与必须征得购房时同住人的同意;
2、赠与合同应当公证;
3、受赠人为购房时同住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受赠人申请变更登记时,按购房时售价的1%交纳变更登记费;
4、受赠人为购房时非同住人或法定继承人之外的,按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有关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5、变更登记为境内居民的,在交纳了土地收益金或出让金后,颁发(内销)绿色房地产权证;需变更登记为境外居民的,必须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申请变更登记,颁发外销绿色房地产权证;变更登记按规定不需要交纳土地收益金或出让金的,颁发黄色房地产权证,并仍在权证附记栏内注明“公房出售,完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