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自然资源部部长于4月25日宣布,我国已全面实现了不动产的一体化登记。这则消息的发布是不是就意味着就要收房地产税了?在这里大家是不是很容易就会想到房产税,房产税不是早就征收了?为什么还会引起大家再次讨论?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究竟是一回事吧!
一、概念不同
1、首先房产税不等于房地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泛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活动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我国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换而言之,房产税也是房地产税收当中的一种。
二、征税范围不同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仅限于经营性房地产(用于经营活动、非住宅房产);
2、房地产税范围更大,针对一切房产,其包含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注: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三、征税环节不同
1、在我国房产税是对房地产的持有环节征收的一种税。即房产税是房屋用于经营自用、租赁、出典等持有环节时征收;
2、房地产税的征税环节不仅涵盖房地产的持有等环节,还包括开发、交易等其他环节。如土地使用、房屋交易等产生的税收。
四、征税目的不同
1、房产税的征收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调节财富分配,控制炒楼风险;
2、房地产税是我国不断的完善现行财产税体系,规范财产制度的需要,是为实现公平税负,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等。
综上“房地产税”与“房产税”之间的关系是包含关系,即“房产税”是“房地产税”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