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一般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两项贷款的合称。
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大修各类型住房时,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
详细的解释就是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如果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同时又不到所购房价80 %,可以再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80 %,这叫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只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可以申请。
二、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条件
申请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组合贷款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在一起,一起申请。这种组合贷款不仅更加灵活,而且公积金部分依然能享受更低的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