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导入】锂电池,航空运输的“危险分子”
2011年5月25日,一架由北京飞往上海的航班在起飞爬升过程中,其公务舱的行李舱内旅客携带的摄像机起火。机组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连续使用3个灭火器才将火扑灭。经调查发现,舱内起火是旅客所携带的摄像机中的锂电池发生自燃所致。
一、杂项危险品的定义
杂项危险品是指不属于前8类别,而在航空运输中具有危险性的物品和物质。
二、杂项危险品的范围
(一)航空业限制的固体或液体
是指具有麻醉性、有害性、刺激性或其他类似性质的,一旦在航空器上溢出或泄漏能引起旅客和飞行机组人员极端烦躁或不适,致使其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任何物质。
(二)磁性物质
为航空运输而包装好的任何物质,如果距离其包装外表面任意一点2.1 m处的磁场强度不低于0.159 A/m,即为磁性物质。
磁性物质可能会危及航空安全。大部分铁磁性金属,即使未达到磁性物质标准,也必须遵守经营人的特殊装载要求。此外,单个未达到磁性物质标准但积累后也可能属于磁性物质。
(三)高温物质
是指运输的温度等于或高于100℃的液体物质,或温度等于或高于240℃的固体物质。
(四)环境危害物质
环境危害物质即对水域环境有污染的液态或固态物质及其溶剂和混合物(包括制剂和废料)。
(五)转基因微生物和转基因生物
是指通过遗传工程以非自然方式有意将遗传物质改变了的微生物和生物。不符合感染性物质或毒性物质定义的转基因微生物或生物,必须划为UN3245(基因改变的微生物或生物体)。
(六)其他杂项物质或物品
(1)干冰
(2)颗粒状聚合物
(3)锂电池
三、杂项危险品总结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