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
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后,从法律层面对公务员的进入渠道进行了明确规定,“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凡进必考”。
公务员招录考试一般分为国考和省考。国考,也就是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要是指中央党群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等单位招录公务员,简单来说就是中直机关单位,由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考试,面向全国招录,除极个别岗位外,一般没有户籍限制。省考,也就是地方公务员考试,是指省(直辖市)、市(州)、县(区)、乡(镇)四个行政层级的单位招录公务员,由各省省委组织部、各省公务员局组织考试,部分省市对招录岗位会有户籍限制。
二、调任。
上一篇文章讲过,《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调任有严格的规定和适用范围,一般要求是调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对学历和年龄一般有限制。一般是报省公务员管理机关审批。
三、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
该途径严格来说,也属于考试一类。选调范围一般是重点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各省选调一般都仅限于国内部分高校,选调公告中会附该省认可的高校名单。从目前来看,一般都是“双一流”高校。部分省份选调范围仅限于排名靠前的十几所名校。比如,浙江省2020年选调公告,省直机关选调高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24所“双一流”高校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所以,对于知名高校中想投身公务员队伍的在校生来说,这是一个可以避开竞争惨烈的国考或省考而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一个途径。而且,从目前来看,各地对选调生培养力度较大,提拔重用较多。各地公示的拟提拔重用的年轻干部中,很多都是选调生。
四、军转干部安置。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都是安置到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安置到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直接转为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