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包括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对外保留中央编译局牌子)、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光明日报社、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中国国际出版集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共计10个。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些单位的级别和机构领导的级别。
1、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正部级机构,校长(院长)1名,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兼任,为副国级,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1名,为正部级;副校(院)长3名,为副部级;1名校(院)务委员会委员,为副部级。
2、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正部级机构,院长1名,为正部级,副院长3名,为副部级,院学术和编审委员会主任1名,为副部级。
3、人民日报社:正部级机构,社长1名,为正部级;总编辑1名,为正部级;副总编辑4名,为副部级;副社长1名,为副部级;编委委员3名,为副部级。
4、求是杂志社:副部级机构,社长1名,为副部级;总编辑1名,为副部级;副社长3名,为正厅级;副总编辑3名,为正厅级。
5、光明日报社:副部级机构,社长兼总编辑1名,为副部级;副社长1名,为正厅级,副总编辑1名,为正厅级。
6、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中国国际出版集团):副部级机构,局长1名,为副部级,副局长4名为正厅级,副总编辑1名,为正厅级。
7、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副部级机构,院长1名,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兼任,为副国级;第一副院长1名,由上海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兼任,为副部级;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1名,为正厅级;副院长3名,为副厅级,可享受正厅级待遇;院务委员3名,为副厅级,可享受正厅级待遇。
8、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副部级机构,院长1名,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兼任,为副国级;第一副院长1名,由江西省委副书记兼任,为副部级;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1名,为正厅级;副院长3名,为副厅级,可享受正厅级待遇;院务委员2名,为副厅级,可享受正厅级待遇。
9、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副部级机构,院长1名,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兼任,为副国级;第一副院长1名,由陕西省委副书记兼任,为副部级;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1名,为正厅级;副院长2名,为副厅级,可享受正厅级待遇;院务委员2名,为副厅级,可享受正厅级待遇。
10、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部级机构,院长1名,由民建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任,为副国级;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1名,为正部级;党组副书记、副院长1名,为副部级;副院长3名,为正厅级;秘书长1名,为正厅级;教务长1名,为正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