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有哪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黄冈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力推动党的惠农强农政策进千家、入万户,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近期,黄冈市乡村振兴局将陆续推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宣传微视频”,内容主要涵盖防返贫监测帮扶、教育帮扶、医保帮扶、健康帮扶、就业创业帮扶、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小额信贷等方面,一起来关注——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点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有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指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①农村低保户;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③农村易返贫致贫户;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⑤农村低保边缘家庭;⑥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如何认定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认定程序。镇村依据乡村振兴、民政部门提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名单,常态化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初判疑似危房及时进行预警,住建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对预警疑似危房进行安全性鉴定(评定)。

三、审批程序是什么?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

四、农村危房改造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采用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进行。农户应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使用需要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鼓励村集体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五、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有哪些规定?

农村危房改造应遵守农村宅基地、城乡规划、建筑施工等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每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需在该年10月底前全面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集中直接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或征得农户同意签订三方协议的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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