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祭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根据《分宜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及省、市、县对清明文明祭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为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清明期间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祭扫人员应在陵园入口处接受体温测量、扫描“赣通码”“行程码”及验证预约序号的方式入园,不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以及防控隔离期人员不得进入陵园。

二、陵园内禁止焚烧纸钱、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塑料祭祀品等;严禁在陵园周边摆摊销售鲜花、祭品等行为。

三、农村地区的公益性公墓及历史埋葬点祭扫安全管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当地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祭扫人员流量管控,实行分时错峰祭扫,避免人员扎堆聚集,祭扫活动严禁野外用火,禁止焚烧纸钱、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塑料祭祀品等。

四、倡导市民朋友积极劝导外出人员、省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不参与跨区祭扫、不参与各类大规模聚餐活动(禁办“清明酒”)、不参与家族氏群体性祭扫活动。

五、倡导市民朋友在家中通过家庭追思、书写寄语等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缅怀亲人、寄托哀思。

六、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者,一律传唤到属地派出所接受调查,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属公职人员的,一律通报其所在单位。

祭祀是中国传统习俗和文化,请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禁燃禁放有关规定,崇尚新风尚,践行新理念,不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市民朋友理解支持配合。

分宜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2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634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2-04-03 08:50:07
下一篇 2022-04-03 09:10:05

猜你喜欢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