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LGBTQIA+是什么?
你们听过LGBTQIA吗?
没有的话,听过LGBT吗?
再没有的话,总应该听过“好基友”、“gay密”、“拉拉”、“同志”等通俗词汇吧?
许多朋友对于这些词汇感到陌生又熟悉,但是具体是什么又说不清楚,那么晓晓带你们系统地了解一下彩虹族群:
彩虹群族是指性少数族群的合称。“LGBTQIA+”一词十分重视性倾向与性别认同文化多样性,除了狭义的指同性恋、双性向或跨性别族群,也可广泛代表所有非异性恋者。
“LGBTQIA+”特指:
L:Lesbian(女同性恋者)
G:Gay(男同性恋者)
B:Bisexual(双性恋者)
T:Transgender(跨性别者):指一个人在心理上无法认同自己与生俱来的性别,相信自己应该属于另一种性别。
Q:Queer(酷儿)/Questioning(疑性恋/性别存疑):对其性别认同感到疑惑的人
I:Intersexuals(间性人):
两性人或雌雄同体(Hermaphrodites),即兼有睾丸和卵巢的人;
男性假两性人,即兼有睾丸和部分女性生殖器官,但没有卵巢的人;
女性假两性人,即兼有卵巢和部分男性生殖器官,但没有睾丸的人。
解剖特征不符合常见男女标准的个体。间性人可能在染色体、荷尔蒙、内外生殖器、第二性征等诸多方面不同于标准的男性或女性状况。间性状况可能在出生时即被发现,也可能随着身体发育才逐渐明显。一个间性人可能自我认同为男性、女性或两者皆非。
A:Asexuals(无性恋者)/Agender(无性别):是指一些不具有性欲望或者宣称自己没有性取向的人,即不会对男性或女性任一性别表现出性欲望,即缺乏性冲动。
+:以上未提及的其他非规范性的性取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
02.
为什么标志是彩虹旗?
性少数群体拥有自己的纪念日——紫色纪念日(SpiritDay),是目前世界上最大、最受公众关注的反歧视、反欺凌公益活动,由美国反歧视同性恋者联盟(GLAAD)于2010年首次发起,其目的在于加快国际社会对性少数青年群体(LGBTQIA+Youth)的接纳,共同维护该青年群体的基本权益和人格尊严。2015年的紫色纪念日定于10月15日。
在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绿色一直是和同性恋联系在一起的,而紫色(更确切地说是淡紫色)则在60年代后期成为了一种流行的代表骄傲的标志,“石墙”暴动后一种时髦的说法是“紫色力量”。当然还有粉红三角标志,尽管它最早是被纳粹德国用来在集中营中识别同性恋男子,而在80年代以后才成为一个广为流传的同性恋的标志。
红色Red:生命Life
橙色Orange:治愈Healing
黄色Yellow:阳光Sunlight
绿色Green:自然Natural
蓝色Blue:和谐Serenity/Harmony
紫色Violet:精神Spirit
作为代表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性少数,又称同志)骄傲和同志社会运动的彩虹旗,以其多种颜色代表了彩虹社群的多元性,在同志权利运动中也被用于作为同志骄傲的标志。全球第一面彩虹旗由旧金山的艺术家Gilbert Baker在1978年设计,它诞生于加利福尼亚,并在世界广为使用,彩虹旗最初的版本因为要适合广泛可用的面料而几经颜色的增减。到2008年,最为普遍的版本有六个不同颜色的条纹——红、橙、黄、绿、蓝和紫。彩虹旗水平飞扬时一般是红色条纹在最顶端,就像自然的彩虹一样。
Gilbert Baker最初设计世界上第一面彩虹旗
03.
性少数群体面临的现状
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等原因,性少数群体(LGBTQIA+)在世界各国普遍受到歧视和欺凌,以女性为甚。LGBTQIA+年轻人有着比其他学生更高的被欺凌的比例。让这些正在遭受欺凌的人们知道他们并不孤独极为重要。因为这种孤立和无助感是这段艰难经历中让他们感觉最糟糕的一部分。这就是为什么紫色纪念日有如此大的作用,它让这种支持变得被大家所看见。
1
-误解-
[ 1 ]
"同性恋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
在关于同性恋的学术研究当中,有大量的材料支持同性恋的先天论,也有同样多的材料支持同性恋是后天”养成”的。究竟同性恋是先天还是后天的,这个问题已经被视为一个哥德巴赫猜想,是个难解的迷。现如今,事实上学术界已经很少去关注同性恋到底是先天还是后天的,相反,他们经常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讨论异性恋是先天还是后天的?
因为当我们在讨论同性恋倾向是先天还是后天的时候,我们潜意识里仍然把它视为一种疾病,在研究它的成因。而性倾向,属于基本人权的一部分,不容侵犯。
所以,当我们不再讨论同性恋是先天还是后天的时候,我们是距离把同性恋当作普通的一种性倾向,更近了一步。
[ 2 ]
"同性恋能’治愈’或’改变’吗?"
“治愈”一词本身便说明我们对同性恋者还是有歧义和偏见的态度。因为是疾病、是不好的、有害的、危险的,所以才会想到去“治疗”它。
如果我们不把同性恋当病去”治疗”,只是当作一种性倾向,它是否会”改变”呢?按照酷儿理论(一种1980年代初在美国形成的文化理论,是西方的一种关于性与性别的理论),人的性倾向是一个流动的过程,同性恋可能”流动”为异性恋,异性恋也可以”改变”为同性恋。一些同性恋者反对酷儿理论,认为这可能会给那些试图”治疗”同性恋的人提供借口。但问题又来了:即使我能改变,你有什么权力要求我改变呢?
如果每个人情感与性爱的自由选择,怎么变都应该是被接纳的;而如果是出于”矫正”目的,强行要求别人”改变”,则是对基本人权的侵犯。小心不要让你的价值观伤害到别人。
[ 3 ]
"同性恋分'角色'吗?"
经常听到一种说法:同性恋者无论男同性恋者,还是女同性恋者,一对情侣当中,一定是有一个人扮演男,有一个人扮演女。用所谓专业的术语来说,一定是有一个女同性恋的T,和一个女同性恋的P,一个男同性恋的1和一个男同性恋的0。
其实很多时候是这样的,但也不是绝对的。曾经有一个同性恋女孩就说:”我是遇T则P,遇P则T。”一些男同性恋者也说,他们其实可既当0又当1。
当我们假想同性恋一定有一个扮演男人,一个扮演女人时,仍是用异性恋主流社会和二元划分的思维模式来认识他们,我们忽视了人类性行为选择和性倾向的多元性。
相关的一个误区是,”男同都是娘娘腔,女同都是男人婆”。这也是种刻板印象,实际并非如此。其实,阳刚的男同性恋者和阴柔的女同性恋者并不少见,就像异性恋男性也有很脆弱的一面,异性恋女性也有坚强的一面。
[ 4 ]
"同性恋越来越多了吗?"
这其实是错误的认识。在全世界所有文化中,都有同性恋的存在:无论一个社会如何对待同性恋者,他只是在一小部分人中发生。但如果社会对同性恋更加接纳,而非歧视,便会有更多原本没有觉察自己是同性恋的人认识到自己的性倾向,会有更多一直”在柜中”的同性恋者”出柜”,也就是说,同性恋的“可见度”提高了,会给一些不明就里的人”同性恋越来越多”的印象。
要警惕担心”同性恋越来越多”背后的思想,这很可能仍然是一种同性恋恐惧。如担心同性恋者多了,人类繁衍后代成为问题。
还有人说:同性恋这么多,对青少年影响不好。我们要反问:为什么异性恋多,对青少年影响就好?说这话的人,仍然认为同性恋是”坏事”,最好不要让青少年知道。所以,如果真正将同性恋与异性恋视为平等的存在,即使同性恋真的”越来越多”,也不必大惊小怪。
——摘编自《肯定性咨询法》作者:方刚 杨志红
2
-歧视-
《中国性少数群体生存状况:基于性倾向、性别认同及性别表达的社会态度调查报告》反映了中国性少数群体在法律制度、教育、职场、家庭、宗教、医疗服务、心理健康、媒体、社会服务及其他领域的生存现状。报告还探究了性少数群体遭遇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以及社会公众对性少数群体的态度。
报告指出,中国的性少数人群依然生活在阴影当中,只有5%的性少数人士公开了他们的性倾向或性别身份。绝大部分LGBTI 人士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遭受歧视,尤其是在家庭内部;来自家人的排拒和凌辱是最为根深蒂固的,家庭是排拒和歧视发生最多的地方,学校和工作单位次之。
报告表明,在医疗和社会服务方面,一旦服务提供者获知或仅仅怀疑性少数人士的性倾向或多元性别身份,性少数人士在寻求相应服务时就会面临许多困难。感染HIV的性少数人士更是遭遇双重污名化,在获取疾病防治及无偏见的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时面临重重障碍。
3
– 态度 –
1).同性恋”非病理化”过程
1973年,美国心理协会、美国精神医学会,把同性恋行为从疾病分类系统中去除。
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去除。
2001年4月20日,《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出版,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鉴定标准中去除。
——节选自《肯定性咨询法》第一章
2).世界各国对待性少数的态度
世界各国对待性少数的态度不一,主要表现为五种:
(1) 同性婚姻合法化。这包括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阿根廷、新西兰等。
(2) 承认同性伴侣之间的民事结合。主要包括法国、德国、芬兰、匈牙利、奥地利、新西兰等以及美国、澳大利亚和墨西哥的部分地区。
(3) 承认其公民在海外或国内其他行政区合法登记的同性婚姻关系,但在本国本地区不进行登记。日本、以色列、墨西哥(要求全国其他地区须承认在首都合法登记的同性婚姻关系)、阿鲁巴(仅承认荷兰境内的同性婚姻关系和同性伴侣之间的民事结合)、美国的加州和马里兰州。
(4) 同性恋并不触犯法律,但是同性伴侣的任何关系都不被法律承认。这部分国家和地区占了大部分,其中也包括中国。
(5) 同性恋违法。据统计,法律认为同性恋违法的国家普遍分布于非洲、西亚及南亚等地区。
3).国内对性少数群体的态度
《中国性少数群体生存状况调查报告》由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同志中心及遍布中国各地的许多社会团体通力完成,从性倾向、性别认同及性别表达等角度进行科客观的社会态度调查。
不同社会角色对性少数人群的接受程度:
根据报告显示,目前国内社会环境对性少数群体大部分抱持不接受及模糊的态度,这一情况在家庭内尤甚,有57.6%的人表示完全不能接受家人出柜。除开家人之外,在无血缘关系人员中,初中老师对于性少数群体的接受程度最低。上表可也粗略推断出,教育水平越高的人群对于性少数群体的态度将更为开放与包容。而上司与神职人员对于性少数的接受程度相近,都处于较为模糊。
各类型态度及其之间的年龄区别:
针对性少数群体的病理化认知,绝大多部分受访者都表示强反对,说明国内“去病理化”科普工作较为到位。然而,大多数受访者(包括性少数群体)对性少数群体的艾滋标签呈弱反对态度。
从按年龄分组的数据表可得:不管任何年龄,都强烈反对针对性少数群体的病病理化认知,而对艾滋标签的反对程度较弱。从年龄上区分,年轻人对于性少数的各类偏见态度最少,对于性少数群体的包容性随年龄递减。
性少数不同年龄组的已婚率比较:
深柜有一个不好的连锁反应就是如果选择不对家人出柜,就意味着很大的可能性要应付来自家长的逼婚。近三分之二的性少数受访者表示感受到家人希望其结婚生子的较大压力。而在已婚的性少数中,84.1% 与异性恋配偶结婚,另外有13.2% 为“形式婚姻” ,2.6% 在国外登记同性婚姻。在非异性恋婚姻或伴侣关系不合法的情况下,可能有相当比例的性少数仍会进入异性恋婚姻,给他人和自己都带来伤害。
在不同场景下的出柜情况:
可能是基于来自家庭的这种压力和否决,有47.6%的选择不对家人出柜。但更高的比例却来自职场和宗教领域。职场带给大家的歧视包括了方方面面:人际交往、业务往来、收入、保险、晋升等;而宗教的压力,你懂得。
遭遇歧视的来源:
超过一半的性少数受访者表示他们曾由于自己的性倾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而被家人不公平对待或歧视。对性少数的不公平对待和歧视的常见形式为身体上的规训,包括改变外在的言行衣着等性别表达的方式,也包括要求服从顺性别的性别认同和异性恋的性倾向。而对性少数在语言上的暴力是另一种常见的歧视形式。
最重要的是,报告表明公众的观点正在发生变化,其中大多数受访者对性少数人群并未持负面或刻板态度,青年受访者对于性及性别多元现状的态度更为开放、包容。报告指出,就很多方面而言,这意味着LGBTQIA人群面临一次重大机遇,也表明当下的中国社会有可能成就迅速、深刻的变化,尤其有赖于公民社会、政策决策者、学术界、媒体以及性少数人士自身的正确指引。
——via凤凰网
文中表格数据主要出自于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主导的《中国性少数群体生存状况:基于性倾向、性别认同及性别表达的社会态度调查报告》,谨以此文感谢国内外为性少数团体做出科普贡献的个人、团体及组织。
请尊重世界属于它原本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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