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濮州①刺史庞相寿坐贪污解任②,自陈③尝在秦王④幕府。上⑤怜⑥之,欲听归任。魏徵谏⑦曰:”秦王左右甚多,恐人人恃⑧私恩,足使为善者惧。”上欣然纳之,谓相寿曰:”我昔为秦王,乃一府之王;今居大位⑨,乃四海⑩之主,不得独私⑪故人!”赐帛⑫遣之,相寿流涕而去。
注释
濮(pú)州:古州名,在今山东境内。
解任:罢官。
陈:说。
秦王:李世民在称帝前被封为秦王。
上:指唐太宗李世民。
怜:同情。
谏:规劝。
恃:倚仗。
居大位:指做皇帝。
四海:天下。
私:偏爱,偏袒。
帛:丝织品的总称。此指帛劵,可作货币流通。
译文
濮州刺史庞相寿犯了贪污罪被罢官,自己上奏说曾经在秦王幕府中做事。唐太宗李世民同情他,想要听从他的请求让他回去复职。魏征规劝说:”秦王身边的人很多,恐怕人人都要依仗私情恩惠,这足以使从善的人害怕。”皇上愉快地采纳了他的意见,对庞相寿说:”我过去做秦王,只是一个王府的王;现在作为皇帝,是天下的主人,不能单单偏袒过去的朋友。”赏赐给他帛劵让他走,庞相寿流着眼泪离开。
文言知识
说”坐”:“坐”同”座”,如”置之坐”,意思是把它放在座位上。又指”因为”,如杜牧的诗”停车坐爱枫林晚”。它在文言文中还有一个很特殊的义项,指”犯罪”、”办罪的原因”。上文中的”坐贪污解任”,意思是犯了贪污罪被免官。又如《晏子使楚》中的”何坐?”,意思是犯了什么罪?所谓”连坐”,即因牵连而被办罪。
人物介绍
魏徵
魏徵(580年~643年):即魏征,字玄成。祖籍巨鹿郡下曲阳县(治河北省晋州市鼓城村),唐朝宰相,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和史学家。早年跟随魏公李密,参加瓦岗起义,不得重用。后归降唐朝,辅佐唐太宗共创”贞观之治”,成为”一代名相”。
魏徵
魏徵以直言敢谏而闻名,据《贞观政要》记载统计,魏徵向李世民面陈谏议有五十次,呈送给李世民的奏疏十一件,一生的谏诤多达”数十余万言”。其次数之多,言辞之激切,态度之坚定,都是其他大臣所难以伦比的。
启发与借鉴
古话说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些都是古人留给后人的戒训。唐太宗李世民之所以能够开创一代盛世,这与他秉公执法、善于纳谏是分不开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身居高位的人,更加不可以徇私枉法,反而要以身作则。如果徇私枉法,那么就会导致上行下效,那么世道如何清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