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赤峰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市12315中心)获悉,由于消费者对12315投诉举报平台存在认识盲区,导致类似于“某地发生火灾后,群众拨打12315”的无奈事情发生。为此,本报记者就消费者投诉举报条件、12315受理(不予受理)范围等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此期内容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更多的便利。
据市12315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去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建市工商质监局,标志着全市市场监督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了更便民、利民、服务于民,12315、1236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两线合一。过去,虽然市民对12315认知度高,但12315具体受理哪些投诉,或者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进行投诉,消费者仍有盲区。
受理举报
必须四个条件同时具备
12315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购买的商品必须有消费凭证;有明确的被诉方(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工商质监局管辖范围。
12315受理范围包括: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传销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侵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举报;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各类设计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认证认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案件的举报;属于质量技术监督职责范围内的经营者之间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认证认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纠纷。
注意:这些不予受理
12315不予受理的范围:无购物凭证;商品已标明处理品;不属于工商质监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消费者协会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
这些事需向相关部门
咨询或投诉
据市12315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下面问题超出工商质监机关受理的范围,建议消费者向有关部门咨询、投诉:
(一)涉及劳务纠纷、工资发放等问题,向劳动局反映。
(二)涉及医疗事故等问题,向卫生局反映。
(三)涉及人用食品药品等问题,向药监局反映。
(四)涉及出租车、公交车、长途车等问题,向交通管理局反映。
(五)涉及物业管理、供暖等问题,向建设局公共管理办公室反映。 (六)涉及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等问题,向建设局反映。
(七)涉及发票等问题,向税务局反映。
(八)涉及商品和服务价格问题,向物价局反映。
(九)涉及噪音、环境污染等问题,向环保局反映。
(十)涉及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问题,向城管局反映。
(十一)涉及假冒、劣质烟草问题,向烟草专卖局反映。
(十二)涉及货币存储及各种有价证券等问题,向银监局投诉。
(十三)涉及快递业务等问题,向邮政局投诉。
(十四)涉及物流运输等问题,向运政部门反映。
这几个投诉渠道要弄清
通过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平台支持电脑、微信及手机APP多种途径进行投诉、举报,网址是www.12315.cn,微信公众号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关注市工商质监局官方公众号:cfgszj;
可向所在辖区315中心直接投诉咨询(红山区8334315、松山区8424315、元宝山区3514315、敖汉旗4669315、左旗7862315、翁旗6336315、克旗5222315、右旗6222315、宁城4220315、喀旗3771315、林西5332563阿旗7210316)。
另悉,不少消费者都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总认为只有在每年的3月15日这天才能投诉。市12315中心工作人员提醒:事实上,每天都是“3·15”。消费者不要因不及时投诉,错过最佳维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