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评估是征收工作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评估报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决定了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而决定了被拆迁人将获得补偿的价值,与被拆迁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律规定的依据一共有这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之间用途各不相同,在特定情形下分别适用。
房产拆迁补偿评估
市场评估价指的是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通常是符合规定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依照估价程序,采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且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做好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房产拆迁补偿评估
商品房交易均价指的是同区域范围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指的是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房产拆迁补偿评估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任何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应该向他们作出解释说明。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如有异议,也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交申请。对于复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对于拆迁补偿仍如有异议,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来处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