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评估是估价人员依据土地估价的原则、理论和方法,在充分掌握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经济和自然属性,按地产的质量、等级及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一般收益状况,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预期收益和土地利用政策等因素对土地收益的影响。综合评定出某块土地或多块土地在某一权利状态下某一时点的价格的过程。
土地评估机构
土地评估机构如何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评估机构的选定原则上由被征收人决定,这给被征收人一项重大的权利。但考虑到被征收人人数较多,可能存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其他具体程序性规定来选择评估机构,但不管用什么方法决定评估机构,都应该体现被征收人的意愿。允许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是为了让征收方与被征收方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
在选定评估机构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土地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如果评估结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复议或仲裁。同时,在评估过程中,土地评估机构应当向被征收人公开评估方法、参数和结果等信息,被征收人有机会提出异议并得到相应的处理。
土地评估机构
总之,选择土地评估机构是土地征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当确保被征收人的参与和意见得到充分尊重,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