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26日晚发布公告:
为了帮助各位患者朋友正确认识何为“乙类乙管”,我们自我国《传染病管理制度》、央视新闻、新华社采集总结内容,现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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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传染病如何分类?
分类管理是我国传染病防控的策略。
根据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把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乙类乙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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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甲管”与“乙类乙管”区别在哪?
报告时限方面
“甲管”类传染病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乙管”类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隔离措施方面
“甲管”类传染病对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携带者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携带者的“密接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乙管”类传染病则按情况不同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有针对性的控制传播措施。
区域管理方面
出现“甲管”类传染病的场所场所以及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可采取隔离措施;对于甲、乙类传染病发生暴发流行时,可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
交通卫生检疫方面
发生“甲管”类传染病时,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乙管”类传染病不实施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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