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又到了发放年终奖的时候,年终奖应当如何纳税,事关大家的“钱袋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的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今年的年终奖,大家仍然可以自行选择单独计税或者合并计税。那么两种计税方式该如何选择,哪种更划算呢?
单独计税是指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合并计税是指把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并计算纳税。
这种情况下,就存在两个人工薪收入一样,但由于发放方式不同,导致缴纳税款不同的情况。
以某单位员工老李为例,全年工资20万元,年底奖金2.4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万元。
如果老李选择将2.4万元奖金和20万元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应纳税120000×10%-2520=9480元;
如果选择将2.4万元奖金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720元;20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应纳税96000×10%-2520=7080元,合计应纳税7800元。
两种方式下,税额相差1680元,老李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再以小张为例,假设小张全年工资12万元,年底奖金6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万元。
小张若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60000×10%-210=5790元;12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20000×3%=600元,合计应纳税6390元。如果将年终奖与日常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80000×10%-2520=5480元。因此,小张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纳税,缴税更少。
因此,纳税人在选择计税方式时,建议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对自己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具体操作时,可以登录手机个税App,分别选择按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个税App自动计算结果。
税务部门提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每个人一年只能使用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如当年已经选择了一次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特殊算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再取得年终奖需并入到当月的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