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自古崇尚荣誉,更崇尚英雄。每个军人都想胸前挂满军功章,战功赫赫,军功满身。但对和平时期的大多数军人来说,想要立功是很难的。
战争时期,英模功臣层出不穷,甚至一等功、特等功、荣誉称号都比比皆是,给人的感觉好像立功很容易,但那毕竟是战争时期,都是以献血甚至生命为代价的。
对和平时期的军人来讲,大多数军人能够实现的愿望就是荣立三等功,少数优秀军人能够荣立二等功,极少数优秀军人能够荣立一等功,凤毛麟角的军人能够荣获荣誉称号。
通常来讲,立功需要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一、表现非常好
表现好还不行,要表现非常好才行。军人是个优秀的群体,个个都崇尚荣誉都想立功,人人都想站排头、当标兵。有荣誉就争,见红旗就抗,这是军人的战斗口号。
可想而知,军人之间你追我赶,比学赶帮超,相互公平良性竞争。但是毕竟僧多肉少,符合立功条件的人太多,而军功比例却相当有限。
没有特殊情况下,年底三等功有百分之三四左右的比例,二等功有千分之一的比例。
什么概念,一个一百人的连队,每年只有三个人能立三等功,所以要表现非常好,工作干得非常好,才可能立功。
有的军人服役十多二十年,仍未能立个三等功,这样的军人还大有人在。不是不优秀,只能怪别人太优秀。
至于二等功,通常情况下,如果只是完成了年度正常的工作任务,就算完成得非常好,也是没有机会荣立的。一个连队很多年没有人荣立二等功也非常普遍。
至于一等功以上,是没有名额的。除非有符合条件的人选,才可以单独申报。
很多师旅团级单位,几百几千人的部队,也常年没有人能够荣立一等功。甚至很多和平时期新组建的部队,在团史旅史上,就没有荣立一等功以上的。
所以,除非有突出甚至卓越贡献外,表现非常好,可能在部队立个三等功。如果想要荣立二等功以上,通常就还得加上第二个条件了。
二、机遇非常好
立功除了个人努力外,机遇同样非常重要。可以说,机遇是立高功的必要条件。
和平时期,想要立二等功、一等功,甚至荣誉称号,一般需要参加重大比武竞赛取得优异名次,或者参加重大任务活动并出色完成任务。
重大比武竞赛,比如军级的,拿个第一名,通常可以立个二等功;如果是全军的,取得名次,通常可以立个二等功,取得第一名,运气好可以立个一等功。如果是国际比武竞赛,第一名通常能立一等功了。
但是,比武竞赛也不是想参加就能参加的,一方面可能好几年才组织开展一次,弄得英雄无用武之地。另一方面,就算遇到了,还要看能否入围决赛,看自己的身体状态和竞争对手。
除了比武竞赛,还有就是参加重大任务,比如抢险救灾、维稳处突等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这就更加可遇而不可求了。
但是一旦遇上,而且有机会参加了,越重大的任务,越是危险的任务,就越有立高功的机会,当然要出色完成艰巨危险的任务,并且有示范榜样作用才行。
比如,1998年长江抗洪抢险,2008年汶川抗震救灾,无数子弟兵不惧危险、不顾生死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很多人也因此荣获了应有的表彰奖励,甚至荣誉称号,他们当之无愧。
无论是重大比武竞赛,还是重大任务,看起来是机遇,但实则是每个人把握机遇的能力。只有平时多流汗,练就过硬的本领,机遇来了才不会失之交臂。
当然,参加这些比武竞赛和重大任务的军人,他们并不是为了立功而去参加的,激励他们的首先是也永远是使命、担当和责任。
当然,崇尚荣誉,崇尚英雄,也永远是军人不变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