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波购房补贴政策:
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起,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 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引进后在甬累计缴纳社保 满 6 个月后可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 8 万元。
宁波人才补贴申报流程:
购买现房的,需在缴纳契税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申报。
(1)填报申请资料。申请人在“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 系统”PC 端(以下简称服务申报系统) 或宁波“人才码”移动端中“基础人才购房补贴(现房)” 模块申报,填写相关信息,根据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拍照件。
(2)初审。按财政负担归属原则由市服务总窗或区(县、 市)服务联盟窗口初审。
(3)复核。初审通过后,市服务总窗报市人力社保局复核,区(县、市)服务联盟窗口报所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复 核。
(4)资金拨付。复核通过后,按相关流程划拨至申请 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下同)。
宁波人才补贴申报材料:
①《基础人才购房补贴配偶知情同意书(资格认定)》(* 已婚人员提供。请在系统中打印,需配偶签字。)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学历人才提供)
③学历证书及高级职业资证书(*技能人才提供)
④婚姻关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提 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房屋归属的相关证明)
⑤《宁波市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⑥不动产权证
⑦契税发票(“税种”为“契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完税证明》)
⑧补充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上传《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个人历年参保证明》,打印方式:浙里办-“社保证明打印” -“个人社保证明”-“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 -选择“机 关事业养老保险”-查询; *部省属企业人员请上传由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出 具的《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查询范围为 “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