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伴随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征收拆迁在百姓生活中似乎并不陌生。
因对国家征收政策了解不多且法律意识淡薄,很多被征收人缺乏对征收补偿的正确认知,即使在协商补偿时,也无法判断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是否合理。
今天我们就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时如何补偿为大家进行简单的梳理。
针对征收补偿标准,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补偿项目包括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在以上合法标准的基础上,那后续如何安置被征收人才能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因征收而受到侵害呢?目前常见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 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这种安置方式其实在征收补偿方案中较为少见,一般被征收人的宅基地及房屋被征收后,就会丧失在征收地块继续生活的基础。这种方式只针对村集体内部分区域进行征收的情况,为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征收方会提供另一处宅基地,允许建造新的房屋,并对旧房予以合理补偿。
2. 安置房补偿
这种方式是征收补偿中的常见方式,也是大家遇到最多的。在征收旧房后,征收方会提供安置房以满足被征收人的住房需要。
安置房交付时间各不相同,取决于征收方是否有现房。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地区征收会把提前选房当作一种配合征收的福利,先签协议者先选房是十分普遍的操作。但安置面积因地区政策而有所差异,部分地区以被征收房屋面积为基础,以1:1或1:1.1的标准进行安置。亦有地区以人头为基数进行安置。
3. 货币补偿
如果被征收人不选择房屋置换,是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的,此种方式在征收中也很常见。被征收房屋价值确定,受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影响,一般可以通过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后得出合理价值。货币补偿相比其他补偿方式,更为便捷,只要安置款到位,后续不容易出现变动情形,这也是很多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因之一。
虽然我国法律对被征收人的权益保障得很严密,立法初衷也是想最大限度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实施征收的过程中,还是会有很多人因征收而权益受损,使得自身生活水平因征收而降低。
此时还是需要正确判断自身权利范围,发现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时需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提起复议或诉讼,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