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_____ _______
姓名:____ 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姓名:_____ 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1、双方自愿合伙组建经营 服饰店,该服装店所有资产均属合伙双方共同所有,双方约定投资份额各占投资总额的50%。
2、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服装店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的服装店名称:
经营场所位于:
经营内容:
面积: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服装店费用总投资为: 万 (包括门面转让费 万、服装品牌代理/加盟费用 万,门面装修费用 万,门面租金 月共计租金 万等)。
2、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资产占比为: 。
3、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资产占比为: 。
4、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人 负责人 统一保管,合伙人 由监督和核查权。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服装店收入减去店面房租、水电、营业员工资、差旅费用和其它开支,按月结算进行利润分成,当月盈余于 次月 月 1 日结算,分配所得由合伙人自行处理,并制作结算单。甲方占0%,乙方占0%。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服装店 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__________负责财务资金管理、__________负责店面管理、记账。
服装店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服装店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双方确定后,银行帐号由_________保管、服装店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服装店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2、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5、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6、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7、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5日内指定 合伙人,担任清算人。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二)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签章)
合伙人: (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