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纪规定的“亲属”
亲属是指基于血亲、姻亲和法律关系,与被处分党员或其他干部存在亲属关系的人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亲属关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等。
旁系亲属: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父母、舅父母、姨父母、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纪律处分和干部任免时,存在着不同的亲属限制标准。例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于被处分党员的亲属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任与原单位职责关系密切、可能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职务;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干部应当信守婚姻道德,不得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否则将影响干部的考核和晋升。
二、党纪和法律在“亲属”规定上的区别
党纪处分规定中的亲属和法律规定的亲属在范围和适用方面有所不同。
首先,在范围方面,党纪处分规定中的亲属一般只是指与被处分党员或其他干部存在血亲、姻亲和法定关系的人员,而法律规定中的亲属则更加广泛,包括血亲、姻亲、收养亲属和其他经法律法规规定的亲属等。
其次,在适用方面,党纪处分规定的亲属关系主要是针对被处分党员及其亲属,主要的限制对象是被处分党员家庭成员,例如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分方式;而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则更应用于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如刑法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等人员的亲属也作出了一定的法律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党纪处分规定的亲属与法律规定的亲属的界限并不总是明确分开的,在实际操作中也经常会相互关联影响,例如在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处理中,亲属因某种原因或行为涉案,也可能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