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朋友咨询到了关于更改姓名的问题,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在更改姓名这块遇到麻烦,事实上,虽然公民有更改姓名的权利,但是公安机关为了户籍管理和社会关系的稳定,对更改姓名是从严把握的,所以改姓名确实不容易,特别是成年人更改名字,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原则上都是不允许的,需要更改姓名则要充分的理由,那我们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改姓名呢?
一、更改姓氏的条件
通常更改姓氏,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因血缘关系成立,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双方姓氏的;
(二)因收养关系成立,变更为养父姓氏或者养母姓氏的;
(三)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四)因婚姻关系成立,变更为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
(五)因婚姻关系终止,恢复婚前姓氏的;
(六)因夫妻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生存配偶恢复婚前姓氏的;
(七)因父母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为继父姓氏或者继母姓氏或者再婚父母双方姓氏的;
(八)因入赘关系成立,男方变更为女方姓氏的;
(九)因入赘关系终止,男方恢复原姓氏的;
(十)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十一)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二、更改名字条件
通常更改名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
(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三)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四)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五)名字粗俗、怪异的;
(六)名字难认、难写的;
(七)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八)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九)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三、写在最后
理由不充分,更改姓名的申请将会被驳回,且在改名字这块,成年人一生通常只能改一次,除非有特殊情况。相对而言,学龄前儿童更改名字会容易一点,但是仍需要说明理由。在幼儿园的还需要幼儿园开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