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应征入伍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资助,参军入伍的新兵们,别忘了还有一件事需要办理——“学费补偿(代偿)”
先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然后提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等待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再递交到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会给申请表加盖公章。
再把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等管理部门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会落实学费补偿。
学费补偿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