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瓮安县“反杀校园”案的当事人陈泗翰及其律师处获悉,案发九年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已就该案,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回复函
记者获得的一份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回复函显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已就该案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红星新闻2019年曾对该案进行详细报道(报道链接:《15岁少年刺死校友被判8年,家属“喊冤”:属正当防卫,最高院已收材料》),2014年4月30日上午,陈泗翰与同校学生李东(化名)在学校食堂排队买早餐,李东踩了陈泗翰一脚,二人发生口角和抓打。当日上午,李东等人在教学楼厕所楼梯等处,对陈泗翰两次进行殴打;中午放学时,李东等人告诉陈泗翰,下午他们二人要进行“单杀”(一人拿一把刀对杀)。
↑李东、陈泗翰发生打斗所在的小区
下午放学后,李东将陈泗翰强行拉到附近一小区内,期间,陈泗翰从该校另一名学生处获得一把卡子刀。在该小区内,李东再次对陈泗翰进行殴打后,双方发生打斗,均动了刀。李东以刀刺中陈泗翰背部,陈泗翰以刀刺中李东胸部后逃跑,李东拿刀在后追,追了一段路后倒地身亡。
后经鉴定,李东系锐器致心主动脉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陈泗翰的伤系锐性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2014年10月28日,因犯故意伤害罪,陈泗翰被瓮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陈泗翰及家属选择上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陈泗翰的家人一直在“喊冤”申诉,他们认为,儿子在持续遭受校园欺负的过程中,为防止被对方伤害,以刀杀死对方,属正当防卫。
陈泗翰同校55名初三学生自发联名向法院写了一份《关于请求轻判陈泗翰同学的请求信》。联名信中写到,希望法院“看到他是被迫反击,才将人杀死的事实”,对陈泗翰从轻判罚。签署联名信的学生中,有9名是该案目击证人。
2020年8月,服刑六年后,陈泗翰假释出狱。
2023年7月2日,陈泗翰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他是在6月30日收到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回复函,他认为这是一个好消息,“至少让我爸妈觉得等了这么多年没白等。”陈泗翰表示,他目前在努力工作,已经回归正常人的生活。
回复函显示,经查,陈泗翰不服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14)黔南刑一终字第166号刑事裁定,曾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已就该案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对于以上再审建议,陈泗翰的代理律师林丽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对案件来说已经是一个非常大的进展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终于就该案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除了当事人家属以及律师,也有检察官、媒体朋友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结果。
林丽鸿表示,现在最高检、最高院已经出台了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接下来陈泗翰将等待高院通知是否再审,他们坚信再审重新查明案情,就会进一步还原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