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拥有百万粉丝的女网红“caro赖赖”发文称,自己的“脸被偷”,有人用AI换脸软件,制作出她的一些不雅视频。
该女博主声称,经过深入了解,她发现AI盗脸视频疑似形成了一条产业链,在境外社交平台上有人冒充注册了假账号,先是搬运她的社交账号的日常内容,积累一定粉丝后,就会以会员订阅的方式贩卖AI不雅视频,从而达到牟利的目的。
一、AI换脸技术是什么东东?
AI换脸技术,属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一种,就是通过人脸特征自动提取、编码等技术,为照片或视频中的人物进行“改头换面”,所呈现的是以假乱真的效果。
通俗地说,AI换脸是一种深度合成算法技术,在人脸上做文章,速度非常快,称得上“秒变”。
把别人的脸换成自己的脸,或者把自己的脸换成别人的脸,一定要得到别人的许可和同意,否则的话,就涉嫌侵权,很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上海、杭州等地的法院已有AI换脸侵权案的判例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前不久审结了一起因AI换脸APP违法使用他人视频引发的肖像权纠纷案。
网红达人小芝热爱古风汉服,经常在某视频网站发布古风汉服照片和视频,粉丝数量超过40万。
上海A公司是一款“AI换脸”APP的运营主体。用户通过支付一定会员费,即可使用该APP中的全部“换脸”视频模板。
2022年6月,小芝发现A公司运营的“AI换脸”APP中有自己发布在网络平台的古风造型视频模板。用户可以通过上传照片,将视频模板中的人脸替换成上传的人脸,除面部五官发生实质性变化外,其余内容与原视频完全一致。用户利用该APP制作完成的古风造型视频,还可以保存并分享到其他网络平台。
小芝认为,A公司未经自己同意将自己的视频作为视频模板供用户进行“AI换脸”,严重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
于是,小芝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损失。
被告A公司辩称,同意赔礼道歉,但不同意刊登道歉声明。自己运营的“AI换脸”APP确实使用了小芝的视频,但一个月内即下架,使用时间短、次数少,不同意赔偿损失。
上海金山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原告小芝具有一定网络知名度,其在网络平台发布的视频资料中的肖像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被告A公司未经小芝授权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含有小芝肖像的视频,已经侵犯了小芝的肖像权。
结合小芝知名度、A公司侵权行为具体情节、对小芝造成的影响等因素,法院判决被告A公司在其运营的“AI换脸”APP首页显著位置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原告小芝的经济损失。
杭州互联网法院所审结的一起类似的因AI换脸App利用深度合成算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案件。
原告楼某某系国内古风汉服模特,经常发布古风汉服照片和视频。
被告也是上海A公司,是一款AI换脸App的运营主体。
该App宣称,“仅需一张照片,立即变成视频主角”,“只需一张自拍,马上改头换面”。用户通过支付68元至198元不等的会员费,即可在该APP上使用全部的换脸视频模板。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A公司未经楼某某同意,利用深度合成技术使用其肖像制作了伪造视频,依法应认定为构成对楼某某肖像权的侵害。
法院判决被告A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楼某某的经济损失共计5000元。
图文无关
三、AI换脸未经当事人许可和同意,涉嫌侵犯多种民事权利,甚至涉嫌犯罪
AI换脸技术本身具有中立性,但它是一把双刃剑,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只能遵循公序良俗原则,才不会产生法律危险。比如,影视制作、广告设计等,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一旦滥用AI换脸技术,不管是个人娱乐性质的恶搞,还是商业性质的营销,都会侵犯以下的民事权利——
一是侵犯肖像权。只要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包括AI换脸技术在内,这是《民法典》的规定。
肖像并不仅仅指人的面部特征,戴着口罩的脸、侧影、形体动作等等,只要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都属于肖像权保护的范围。
二是侵犯个人信息权。AI换脸APP除了给用户提供海量的影视片段、网络视频外,同样也在不断地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因此,该APP运营者涉嫌滥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三是侵犯著作权。无论是AI换脸APP运营者,还是普通用户,未经照片、影视、短视频等作品著作权人授权和许可,擅自将图片或者视频作为模板提供给用户或者将换脸后的作品通过网络提供给公众,就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如果通过AI换脸技术对作品进行恶搞,则有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四是侵犯名誉权。通过AI换脸技术对他人的脸进行恶意丑化,或者通过网络传播换脸后的图文、视频,导致他人社会评价受损、降低的,就涉嫌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此外,用AI换脸技术制作、传播淫秽图片或视频,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治安处罚。
如果情节严重,后果严重,则有可能触犯《刑法》,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