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矿山企业使用林地管理,增强企业主体使用林地需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意识,坚决遏制矿山企业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县林业局立足工作实际,多管齐下,以积极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分宜县矿山林地管理工作。
一是在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竖立使用林地公示牌。截至目前,已有18家矿山企业已竖立使用林地公示牌。一矿一牌,以牌明示已审批林地范围;同时,公示牌还明确了矿山所在区域乡、镇村林长制监管责任人以及负责该网格护林员信息,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
二是对整改复绿矿山及时进行督导。县林业局定期对复绿矿山进行督导,根据矿山实际整改情况,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属地乡镇,下达《关于督促矿山复绿工作的函》,压实属地责任,并对企业经营主体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及时按要求整改。
三是及时对矿山复绿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县林业局安排营林技术人员定期对复绿片区进行技术指导,精确到复绿片区最适宜栽植的树种,以及正确的栽植方法、管护方法,事无巨细,以提高存活率,保证矿山复绿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