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少捕慎捕慎押”原则,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醉驾案件,可以争取不起诉。
自醉驾入刑以来,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居高不下,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案件被作不起诉处理。
醉酒驾驶(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可以说,只要被交警查出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基本就可以认定涉嫌醉驾,但是却不一定就会被定罪判刑。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会将案件转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过审查后,确有必要的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但是如果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就会酌定不起诉。
经过审查之后,检察院决定起诉的,人民法院会开庭审理。人民法院经庭审后,会根据案件整体情节作出相应判决,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醉驾案件中,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建议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协助处理,以争取最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