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成都一网友发文称,自己刚出生女儿的防疫接种疫苗本上被医院盖上了“死亡证明专用章”,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10日,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发布情况说明:
经核查,确系工作人员失误所致。医院和当事工作人员对此深感自责,于当天进行了证件更换,并向新生儿家长真诚道歉,获得了谅解。医院已对当事人停职,将根据事实情节依规进行处理。
孩子接种证被盖“死亡证明专用章”
医院回应
6月9日,四川成都的邹女士发文表示,自己的女儿6月3日在成都第一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出生,医院6日在给孩子办理预防接种证时,竟将公章盖为“死亡证明专用章”。
孩子父亲王先生说,医院工作人员只说“盖错了”,没人给他们道歉。还在坐月子的邹女士气不过找到医院,要求当事人、管理人员道歉,并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对此,医院仅愿补偿200元车费。
对此,有媒体致电涉事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人员回复称,确实有部门在调查核实中,相关科室也在介入处理中。
9日,成都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表示,会与医院沟通协商,建议市民拨打12345再反映一下该问题。
10日凌晨,@成都中西医结合医院 微博账号回应:已对办证工作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并已取得家长理解和谅解。
律师:新生儿名誉权受到侵害
监护人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据媒体报道,2021年2月,四川达州一新生儿疫苗接种证也曾被盖“死亡证明专用章”。
随后,大竹县竹阳镇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坦言,确实是工作上的重大失误,当天已赔礼道歉,更换了接种证,并依据医院规章制度对当事医生进行了处罚。
有律师表示,由于当事医生的疏忽或过错,侵害了新生儿的名誉权。当事医生应当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同时,孩子的监护人可以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法律法规并未作具体规定,律师表示,法院审判时,一般是根据精神损害赔偿的特点,结合案件客观实际,即视孩子受到的侵害影响程度以及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来确定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