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成都一市民发视频称,孩子6月3日在成都第一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出生,医院在给孩子办理疫苗接种证时,竟将公章盖为“死亡证明专用章”。
网传视频显示,涉事医院系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有媒体记者致电医院,工作人员回复:我们这边确实是有部门在调查核实中,有相关科室在介入处理中。
9日,成都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这边会跟医院沟通协商,建议市民拨打12345再反映一下该问题。
6月10日凌晨,@成都中西医结合医院微博账号回应称,已对办证工作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并取得了家长谅解。
随后,大竹县竹阳镇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坦诚确实是工作上的重大失误,当天已赔礼道歉,更换了接种证,并依据医院规章制度对当事医生进行了处罚。
此外,有律师表示,由于当事医生的疏忽或过错,侵害了新生儿的名誉权。当事医生应当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同时,孩子的监护人可以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律师说,法律法规没有作具体规定。法院审判时,一般是根据精神损害赔偿的特点,结合案件客观实际即给予孩子造成的侵害影响程度和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来确定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