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
在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作法院工作报告
哪些案件写入其中
带你一同关注
01 黄俊棋等涉黑案
该案是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茂名电白法院、茂名中院审理。法院查明,黄俊棋招揽社会闲散人员,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攫取经济利益,强占村集体、村民土地,非法控制当地粘土矿开采销售并实施多起刑事犯罪,造成国家矿产资源重大流失,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黄俊棋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并处相应财产刑。
02 陈高明等涉黑案
该案是省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汕尾陆丰法院、汕尾中院审理。法院查明,陈高明等人为非法垄断货运客运生意,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此外,成立“地下执法队”,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54起,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陈高明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至二年,并处财产刑。
03“团贷网”非法集资案
该案是特大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东莞中院审理。法院查明,2012年6月至2019年3月间,派生集团未经许可,违规运营“团贷网”平台,以发布融资项目、“安盈宝”理财项目、私募基金类理财产品等形式,承诺保本付息、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巨额资金,未偿还金额348.2亿元。派生集团还利用资金及持股优势操纵证券市场。此外,部分被告人还虚开发票6760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43万元。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派生集团罚金16.1亿元,派生集团原董事长唐军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150万元,派生集团原总经理张林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100万元。其余4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04 何进利等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
该案是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大案件,湛江中院、省法院审理。法院查明,何进利等人成立多家公司组成犯罪集团,通过虚构到山村支教、到福利院看望老人等事实博取同情,诱骗被害人高价购买低廉物品,致17万人受骗,诈骗金额达2.2亿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何进利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3名被告人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05“长者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该案是养老诈骗典型案件,惠州惠东法院、惠州中院审理。法院查明,长者屋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起经营长者屋养老院项目。2016年底开始,在未取得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以房屋折扣、消费补贴、返本付息等为诱饵招揽客户购买会员卡,共吸收993名被害人8022万余元。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长者屋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分别判处唐某某、许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责令被告单位长者屋公司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目前,“长者屋”专案会员已全额退还本金。
06“泉芯”芯片设计纠纷案
该案是芯片设计纠纷典型案件,深圳中院、省法院审理。法院查明,泉芯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登记QX2304布图设计,并提交了图样的纸件、电子版及芯片样品。法院认为,布图设计的专有权范围应当以图样为主、芯片样品为辅予以确定,被告公司制造、销售的ME2180A28PG芯片复制使用了QX2304布图设计的独创性部分,构成侵权,判决被告公司赔偿泉芯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该案入选“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
07姜建辉侵犯商业秘密案
该案是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典型案件,深圳龙岗法院、深圳中院审理。法院查明,姜建辉等6名被告人将其在华为公司研发的ifere电路原理图窃取并修改后使用在智能手表上,并将在华为公司的两项职务成果天线技术擅自申请专利,导致三项技术信息均被公开,给华为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姜建辉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入选广东法院首批保护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08 大疆云台相机专利纠纷案
该案是全国首例实施“先行判决+临时禁令”的专利案件,深圳中院审理。法院查明,被诉侵权设计属于大疆公司“云台相机”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法院认为,涉案外观设计专利实施产品属于时效性极强的更新迭代产品,被告公司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在先行判决停止侵权同时,又发布临时禁令,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利人“赢了诉讼、输了市场”。
09“广国投”破产案
该案是全国首宗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案件,也是我国破产制度上影响重大的典型案,省法院审理。1999年,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由于出现严重的债务危机,向法院申请破产,案件债权总额为200亿元。2019年3月,广东高院裁定准许第六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广国投破产案全部债权100%清偿。2021年2月,广东高院裁定全面终结该案破产程序。
10 全国首宗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案
深圳新都公司诉深交所强制退市纠纷案系国内上市公司诉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第一案,深圳中院、省法院审理。法院查明,新都公司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缺少保荐人出具的恢复上市保荐材料。法院认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符合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判决驳回新都公司的诉讼请求,依法支持证券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
11 康美药业证券侵权集体诉
该案是我国首例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也是原告人数最多、赔偿金额最高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广州中院审理。法院查明,康美药业因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4月8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受部分证券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向广州中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广州中院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启动康美药业证券集体诉讼。法院判决康美药业赔偿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马兴田及相关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所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康美药业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担20%至5%的连带赔偿责任。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和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12“粤禾丝苗”案
该案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典型案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最高法院审理。法院查明,台沃公司是“粤禾丝苗”品种权的独占许可实施人,同时独占“恒丰A”配组品种相关审定区域的生产经营权;清远农技中心使用“粤禾丝苗”和“恒丰A”组配出新品种“恒丰优粤禾丝苗”,向相关部门申请了品种权保护。法院认为清远农技中心在合理范围内使用授权品种的行为系科研育种活动的延续,不构成侵权。该案入选农业农村部“2021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13 出售电蚯蚓机生态环境侵权案
该案是全国首例判令出售野生动物电击猎捕工具者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珠海中院、省法院审理。法院查明,中山市东凤镇某线材厂等三家企业,在电商平台公开宣传、售卖电击猎捕蚯蚓工具,使购买者以电击的方式大面积绝户式猎捕蚯蚓,对蚯蚓和土壤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法院判决三家企业赔偿生态环境损失共159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判决生效后,珠海中院发出司法建议,推动电商平台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将相关商品纳入禁售管控范围。
14 南岭国家森林公园公益诉讼案
该案是我省首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之一,清远中院审理。法院查明,南岭森林景区公司在南岭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炸山修路,掩埋大量森林植被,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2017年,本案调解结案,有关企业依法承担相应生态修复责任。2020年11月,历经修复抚育,南岭边坡复绿与生态修复工程通过验收。
15“天使力量”轮债务纠纷案
该案是疫情期间为外籍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件,广州海事法院审理。希腊籍船舶“天使力量”于2020年7月抵达广州港后,因债务纠纷被法院依法扣押,后被船东弃船,对轮船供给以及15名外籍船员身心健康都产生严重影响。2021年10月,“天使力量”轮成功拍卖。法院先行从“天使力量”轮船舶拍卖款分配具有优先权的船员工资,维护受困外籍船员合法权益。该案入选“2021年全国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16 民政机构申请变更监护人案
该案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民政部门联动护航困境少年的典型案例,广州黄埔法院审理。法院查明,未成年人吴某为智力残疾三级,其养父母均死亡,后由养祖母陈某金作为监护人。后因陈某金年事已高,经济状况较差,不适宜继续承担监护职责。为妥善做好吴某的后期监护,法院判决由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担任监护人。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17 全国首份“噪音扰民”禁止令
该案是噪声环境侵权典型案件,广州海珠法院审理。法院查明,家住广州某小区的李某在卫生间墙壁每天循环播放“荒山野鬼”录音,导致邻居崔某生活受到严重干扰。法院认为,李某制造的噪音虽未超标,但严重影响崔某及其家人的宁静生活,遂依法作出禁止令,要求李某不得制造噪声扰民。该案被列为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18 全国首例互联网平台侵害个人信息案
该案是个人信息保护纠纷典型案件,首次确立了互联网平台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遵循的基本原则,深圳南山法院、深圳中院审理。法院查明,被诉互联网公司未能证明旗下某APP收集用户微信性别、地区信息的必要性,该APP处理用户微信好友关系信息违反正当性原则,遂判令该互联网公司支付原告王某参与诉讼的合理支出1万元。
19 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
该案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25批指导性案例,广州花都法院、广州中院审理。法院查明,广州某村庄村委会在村内国家3A级旅游景区内河堤旁栽种观赏用途的杨梅树,吴某私自上树采摘杨梅不慎跌落,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近亲属起诉要求村委会赔偿60余万元。法院以吴某私自爬树采摘杨梅有违村规民约和公序良俗,且村委会并未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判决驳回吴某近亲属的诉讼请求。
20 横过马路致交通事故案
该案是行人犯交通肇事罪的典型案件,中山第一法院、中山中院审理。法院查明,胡某霞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穿越马路,并在穿越马路时使用手机,在机动车道内与缪某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乘坐该摩托车的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过错方,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鉴于胡某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1 申请认定见义勇为案
该案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件,广铁中院审理。法院查明,杨某明参与施救扑灭电动车火灾事故,因吸入烟尘身体受损。有关行政机关未对杨某明见义勇为申请确认事项及时作出处理,属于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遂判决有关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判决后,行政机关审核确认杨某明为见义勇为人员。